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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30-10 | 最近登入:104-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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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8年前被傳當證人,當時檢查官說如果對方找我麻煩會幫我,現在我被當時的被告2人打,還被他們告傷害,現在說要提告我傷害,請問對方2個人互相串證,我當初做證人都沒記錄嗎?為何沒保障?同居人證詞檢查官會信嗎?我是不是可以投訴媒體讓社會大眾以後不要當證人一點保障都沒有,還會被打被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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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