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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如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4-11 | 最近登入:104-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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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結婚時曾以我名義申請手機+門號於丈夫使用, 爾後離婚時前夫懇求我手機及門號先借予他用,他使用時都有繳款, 但近3個月開始未繳費導致公司通知我,後續也找不到他的人, 他家人說他負債後已失蹤一個多月,我無法追討手機及門號, 這樣的話我要怎麼處理,然後因小孩的親權也在他身上,依此情況 我可以提出變更監護人嗎,成功機率是否大? 是否可先報警說他侵佔,及他並無能力撫養小孩(人都失蹤了) 另我有找過資料說若監護人失蹤可以要求變更 但若他家人不出面報案,我可以報嗎 (我有簡訊及明細佐證此號為他使用,另與他父親的通話記錄詳細說了他失蹤及負債情況.)  感謝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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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