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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個窮學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8-11 | 最近登入:104-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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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今年104年8月15日購買超級圓頂代理的演唱會門票4張,因友人因事無法前去,故104年8月25日退票,退票時在郵局外以電話連絡客服人員詢問退票方式,但客服人員並未詳細告知退票張數與書寫方式且敷言了事,導致本人將演唱會門票全數寄出(事後查詢該網站退票規則限退3張),也未留下連絡電話(客服人員未告知;信封上也無電話格式) 至8月28號,因不知退票結果電聯客服人員,對方表示票務組人員不在,稍後回電,到9月1號無回應本人又再次電聯客服人員,對方表示票因違反規定早已寄回,並告知自行吸收票卷金額。 事後寄出存證信函 對方無回應消基會提出第一次調解 對方表示沒注意消基會提出第二次調解 對方依然不回應 絕得相當不合理 1.當初寄票時已電聯給客服人員留下姓名表示確定退票2.退票程序交代不清不楚 敷言了事3.退票前本人親自前往總公司提問 愛理不理 也不接受當場退票4.存證信函 調解會 共3次希望出面解決完卻不回應,收了錢不認帳的態度令人生氣  近期將要提告對方,麻煩各位律師解答我能以什麼樣的方式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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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