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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deli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7-12 | 最近登入:104-09-12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知道在買賣合約上,奢侈稅一定是賠定了。 但就是不甘心,我有付買賣仲介費,但仲介卻明知我有出租人行為,卻不知房屋不在免稅條件範圍內就做了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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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因出租而會被課奢侈稅,而本件重點在於舉證 ... (恕刪) 因為都是我和房仲兩人,並無第三方存在,我只有房仲與房客所簽的租賃合約。被國稅局查稅時,我有用line與房仲對談,並直接指出問題,但對方一直左顧而言之。請問對談內容提出有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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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08
法律專業人士們 您們好,   兩年前剛畢業工作,透過親友介紹(房仲)買了高雄一間在5樓的小公寓 本來要給父母住和自己住的,才買兩個月母親就不幸車禍造成腳骨折 因為考量母親年事已高,腳傷不便行動爬五樓,所以一直沒有搬進去,但我的戶籍已入,仲介就說她要幫我把房子出租,大約一年。 一年半後,因為母親腳傷還是沒好,我因為換工作需要到北部 父母租賃的房子又一直被趕,所以不得已在鄉下買了一棟,但不是登記於我的名下 就請原房仲幫我先代po買賣房子,殊不知房子1年10個月的時候房仲就說可以賣了 我只知道房子滿兩年買賣要付奢侈稅 所以我有多次詢問房仲,他只說我名下只要不要有不動產就不會有 其實那位房仲說話常常顛三倒四,人家說東他說西 當時年輕又不知道什麼管道可以查詢,我也就相信,想說趕快賣一賣就不要跟她有往來 因為房子只差兩個月就滿兩年,我也擔心會不會有問題,有特別跟房仲強調要滿兩年才能讓賣主登記 因為買賣合約的日期怎麼算,外行人的我真的看不懂   沒想到1年後的現在,我接到了國稅局要我繳交十幾萬的罰款 原因是我有出租人,不在免稅範圍。所以出租人造成罰款這個我認了   但我實在氣不過,她身為房仲又知道我有出租人的事情,竟然不清楚可能會造成的奢侈稅問題,還急著幫我買賣。後續我詢問她,她還是在狀況外,完全不清楚奢侈稅條款,然後又說是我自己處理不好的。   我只不過想盡點孝心,卻遇到這種房仲,又被國家討了一大筆錢 所以我想要提告她有失專業和未盡善良管理人責任並全額賠償,請問這樣可以嗎?我有她簽名的租賃契約 因為第一次準備打官司,已經好幾個禮拜都睡不好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對方是否有漏洞可鑽? 2.      買賣合約書代書有寫”本案有奢侈稅問題,已告知賣方知悉”,但我跟代書聯繫過,對方說不知道有出租人的事情,所以他是以我兩年內買賣房屋和房屋現況去評估,是否會有影響? 3.      當初我有跟房仲口頭說,一定要滿兩年才能過戶,房仲也答應買賣完成後,會請買方滿兩年再登記,因為買賣只差一個月左右就滿兩年,我清楚口說無憑,但是否提出會有幫助呢?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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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