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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y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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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教您
本社區頂樓住戶向社區管委會發存證信函
說明頂樓漏水情事,並要求於頂樓加蓋鐵皮防漏
說明之
該戶頂樓漏水已多次要求建商修繕,修繕成效不好
(訊問建商,建商回應,只要有問題,都會處理,但都處理不好)
該戶也自行請防水廠商來施作防水工程,未能達到防漏
該戶是第二手,這種相關的責任應該是他與前屋住及建商的問題才是不是嗎?
且頂樓區域管委會有管制住戶不得在該區域作私人活動或擺放雜物
該區空曠並管制得宜
這部份責任還是需由管委員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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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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