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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斌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6-01 | 最近登入:105-12-05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本人於103年9月進入某單車公司服務,公司要本人至高捷公共腳踏車報到,說是以人力仲介方式讓我們在高捷單位工作,並以脅迫擁有工作權方式要求員工簽下一合約,內容大致為按月繳交6700給公司(名稱為管理費).105年2月本人離職翻找 法令才得知此管理費乃違法收取.向公司反映請求返還.但資方置之不理.申請調解資方一樣以當初簽約為由拒絕返還,甚至不認自己違法.想請問違背法令的合約有效嗎.可以告他甚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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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08
你好:我有一個非婚生子的兒子,他母親在三歲時教我簽字放棄監護權及孩子改從母姓,並且別來騷擾她們她會自己照顧,我當時表達孩子是無辜的,我不會跟他爭什麼所以簽名,隔沒多久,約一年左右她打電話來叫我一個月拿一萬給她多時工作不穩定父親又長年臥病在床,討論後給她五千,但沒穩定工作所以有時會沒給,現在她因我有穩定工作而被取消低收入戶資格,她提出這是因?我所以要我再提高金額,我拒絕因她整日喝酒,並說謊成性。我只答應五千不變並付擔孩子所有學費午餐費補習費。她說不然她就要提告,我之前匯款給她的單據並無全保留,或是我負責的太少,我該如何處ㄌ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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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