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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柏毅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0-02 | 最近登入:105-11-08
搜尋結果:共 2 頁,18 篇文章
請問一下第一次偵查庭是5月10號因為被告不認罪,所以在5月20號,補了兩張支票的票號可以確定那兩張支票是進去他的銀行帳戶,開票人也可以作證支票是開給我的,還有我委託他去拿我賣車的錢,但是他在買賣合約上是簽我的名字,我後面知道他侵佔我的錢,我才去車行問也把那賣車的合約他冒充我簽名的合約,也送到地檢署了,重點錢也沒有存進去我指定的銀行帳戶 我想請問一下像兩張支票的票號已經我已經很確定是他自己存進他自己的銀行帳戶,證據已經很明確了,為怎麼快三個月了還是沒有消息? 桃園地檢署有這麼忙嗎?寫刑事聲請複查狀送到地檢署,偵查會比較快嗎? 感謝律師大大幫我解答
瀏覽:695
日期:105-08-11
第一次偵查庭給被告機會讓他自己認罪,所以沒有把一槍斃命的證據提出,但是被告完全不認罪,還請了律師我滿傻眼的,開完第一次的偵查庭隔天,我吧車行的賣車記錄,他偽照我簽名,還有本來屬於我的兩張支票的票號都補上去了,那兩張他自己存進去他自己的帳號,請問下一庭偵查庭他會被起訴嗎? 本來只告業務侵佔但是我也請人寫了追加罪狀的訴狀上去,(背信,偽照文書) 假如起訴是ㄧ次三罪一起起訴嗎?兩張支票分兩次存進他自己的帳號、這算兩次業務侵佔嗎? 感謝大大幫小弟解答
瀏覽:820
日期:105-06-01
第一次偵查庭給被告機會讓他自己認罪,所以沒有把一槍斃命的證據提出,但是被告完全不認罪,還請了律師我滿傻眼的,偵查庭就請律師錢太多,開完第一次的偵查庭隔天,我吧車行的賣車記錄,他偽照我簽名,還有本來屬於我的兩張支票的票號都補上去了,那兩張他自己存進去他自己的帳號,請問下一庭偵查庭他會被起訴嗎? 本來只告業務侵佔但是我也請人寫了追加罪狀的訴狀上去,(背信,偽照文書) 假如起訴是ㄧ次三罪一起起訴嗎?兩張支票分兩次存進他自己的帳號、這算兩次業務侵佔嗎? 感謝大大幫小弟解答 PS:假如我請律師他會比較嚴重嗎?還是檢察官起訴後變原告比較嚴重? 假如請律師我勝訴,我可以要求他付我的律師費用嗎?
瀏覽:1794
日期:105-06-01
明天要開偵查庭了,我訴狀上面告業務侵佔,如何在追加罪名上去?可以在偵查庭中跟檢察官提出來嗎?可以追加背信還有偽照文書嗎?當面跟檢察官說還是要這麼做才能追加罪名上去?感謝
瀏覽:872
日期:105-04-25
一個人被告業務侵佔,背信,偽照文書,侵佔,4罪是數罪併罰 然後業務侵佔三次,有符合一罪一罰,在同一張訴狀上面這樣是罰7次嗎? 假如法院宣判的話最低會判多久刑期?最重可以判多久刑期? 以上是沒有和解的狀況下 假如有和解最輕會如何判? 感謝好心人幫我解答
瀏覽:2823
日期:105-04-17
103年起至105年因為提款卡放在女友身上,因為工作忙都叫她去幫我轉帳,但是105年看到存摺有多筆提款沒有經過我同意私自盜領,有22次之多共12萬8000元 請問這樣有構成竊盜嗎?有構成一罪一罰嗎?一罪一罰是不是要判22次?感覺好像滿嚴重的? 提款卡已經歸還我了,她還私自更改密碼我不知情,這樣有罪嗎?
瀏覽:377
日期:105-04-11
今天我已經提告業務侵佔我的記帳員,但是她未經同意私自用我的提款卡多次盜領(16次),我還可以在寫一張訴狀告她竊盜嗎?假如她不承認,可以要求檢察官去掉銀行或提款機的監視器嗎?她又私自更改提款卡密碼?在告竊盜會成立嗎?感謝大大們幫我解答
瀏覽:466
日期:105-04-01
本人因不熟文書方面,請朋友幫我負責我合約跟匯錢方面等於就是我的記帳員,從103年2月我把存摺跟提款卡放在她身上提款卡而條款卡她自己去變更密碼,直到105年2月她歸還我存摺跟提款卡,我發現存摺裡面的錢短少很多,朋友又電話不接避不見面,我已經把訴狀送到地檢署了,這是業務侵佔嗎?處了業務侵佔還可以多告怎麼罪名? 1,我頂讓店50萬有兩張共30萬元朋友沒有存進我的帳號(開票人可以當證人) 2,她建議我賣一台車19萬5000元,我委託她去拿錢,但是也沒有把錢匯進我的戶頭,(車行可以當證人) 3,我別家店(高雄)的加盟金58800有存進我戶頭但是有3萬5千元她給她自己的帳號(有證據,證人) 4桃園店的加盟金拿現金還有廚房的押金轉讓給桃園店的老闆還有一些器具71000,當時我跟朋友跟加盟的老闆都在場,拿現金也是交付我朋友要存進我戶頭,但是沒有存進去 105年2月朋友將存摺跟卡歸還後才發現,到現在她電話不接避不見面,連她的名字也改掉了,因為信任她結果錢都不知道跑去哪,合約書也都在她那邊不歸還 請問以上是業務侵佔還是普通侵佔?還可以告其他罪名嗎?有構成一罪一罰嗎?如果判下來她的刑責有多重? 有必要我會請律師?感謝大大們幫我解答
瀏覽:739
日期:105-03-27
小弟想請問,假如提告業務侵佔多筆侵佔的時間點都不一樣(同一個人)金額約60萬,對方想和解的話,我可以開一個金額當作和解金嗎?她侵佔我的金錢我可以在提民事訴訟要回來嗎?就是說她必須還侵佔的金錢,她想和解我可以在刑事庭上提出要和解必須要支付我ㄧ筆和解費用嗎? 業務侵佔已經是事實,有多筆已經符合一罪一罰
瀏覽:565
日期:105-03-24
幫我管帳的人(合夥人)存摺都在他那裏,我別家店的匯款匯到他自己的帳戶,沒有轉近我指定的戶頭。 頂讓店面50萬只存進15萬其他支票他自己存近自己的戶頭而沒告知。 賣車的錢我委託他去拿也沒有存進我指定帳戶。 請問這樣上面三條用業務侵佔有構成一罪一罰的原則嗎?
瀏覽:952
日期:105-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