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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進公司有簽合約一年和本票7000
進公司第一天就先簽署合約及本票
任職1/7-2/22
真的無法適應離職
1月底開始已經接客人
本想說離職已2月的業績抽成(薪資約10000)扣除違約金
但公司告之需另外賠償培訓津貼
但在去公司上班當助理前
已有花錢上過完整課程也考取證照
剛進去公司也告之助理一個月月薪7000(培訓津貼)
合約上也未註明違約需付培訓津貼
公司也未幫助理保勞健和團保
不懂已有誠意讓公司從薪資上扣除違約金的部分
還要再讓公司扣培訓津貼?
因為合約和本票還在公司,如果不給付
可能拿不回來,拜託大家
當初說好的助理薪資結果是培訓津貼
後來跟公司詢問助理是否無薪
公司回應:有寫
請問如何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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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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