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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進公司有簽合約一年和本票7000 進公司第一天就先簽署合約及本票 任職1/7-2/22 真的無法適應離職 1月底開始已經接客人 本想說離職已2月的業績抽成(薪資約10000)扣除違約金 但公司告之需另外賠償培訓津貼 但在去公司上班當助理前 已有花錢上過完整課程也考取證照 剛進去公司也告之助理一個月月薪7000(培訓津貼) 合約上也未註明違約需付培訓津貼 公司也未幫助理保勞健和團保 不懂已有誠意讓公司從薪資上扣除違約金的部分 還要再讓公司扣培訓津貼? 因為合約和本票還在公司,如果不給付 可能拿不回來,拜託大家 當初說好的助理薪資結果是培訓津貼 後來跟公司詢問助理是否無薪 公司回應:有寫 請問如何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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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