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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Sylvi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1-03 | 最近登入:105-22-03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律師您好: 【事件經過】本人於某日自駕普通重機車慢速行駛於機車道上,忽有一計程車未打方向燈且快速變換車道於我正前方因閃避不及而自摔,我與目擊者皆認定此車是為接乘在路旁攔車之乘客而快速切入而後便完全無下車察看即離開現場,目前有一人證。 【傷況】經診斷證明,本人左腳踝外側骨折,目前已無法工作休養中 【目前進度】第一次和解,雙方言談過程中本人為確保自身權益,選擇在派出所進行和解並進行錄音,先是肇事司機因肇事逃逸而被強制到案說明後表示當時才知道自身可能釀禍,但又在與我言談過程中表示當時「似乎」有感覺到車體振動及我車有碰撞到他車的「感覺」,我問他有感覺到車體有異樣為何沒有下車查看,他也沒什麼回應,僅說當時見客招手即立馬前往,之後又請來其加入之計程車合作社社長前來協助了解案情,社長表示肇事者僅在他社投保強制險,並無其他保險,表示可以協助強制險醫療支出的部分,將其提高我獲得之保險補償,還想「教」我向醫師表示將診斷過程加以撰寫,我當然不予理會,過程中我提出18萬的賠償金額,內容我表示包含我六個月無法工作之休養津貼(以20000/月計)及保險無法申請之醫療費補貼(因為有另尋自費診治,是沒有收據無法申請理賠)和車損的部分,事故前不久剛換一日薪的工作,因此車禍導致我無法工作,無法續留,但其社長表示六個月無法工作的津貼部分不應向他方索賠,應要我向我前雇主申請,還言沒了工作與他方無關,並表示金額太高不予接受。 【問題請教】 近期與肇事者之委託人(上文提及之社長)相約一日再行二次和解。 1.聽有人提及,私下錄音是否不被採認為證據? 2.請問像此類的事故賠償該是多少的金額和項目才合理? 3.我該提出什麼相關更有利的證據? 4.委託人表示,因肇事者已開立委託書進行委託此案(尚未證實),法律皆如此,所以肇事者可以不用到場?我是否有權利要求肇事者到場? 5.文中社長表示六個月之無法工作津貼應向前雇主索賠,不應向肇事者索賠,請問合理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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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22
律師您好: 我因車禍事故骨折目前無法工作在家休養中,除了西醫就診也同時併用傳統民俗療法雙管齊下,但是傳統推拿是自費無法開立收據,保險方面僅能申請有收據的部分,由於是踝骨骨折,休養期間無法正常行走,也是由我的家人親自照料,無法開出看護費用相關證明,連飲食也特別準備。 1.請問那傳統推拿的診治費用能夠索賠嗎?該怎麼向對方索賠呢? 2.無法提出收據的治療期間,看護的費用可以索賠嗎?該怎麼索賠? 3.若上述的項目都無法申請損害賠償,是否有其他項目可向對方申請索賠?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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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