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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要慎選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1-04 | 最近登入:105-02-04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各大律師好...我想請教! 我在15-16年前被同住的好友冒名盜辦兩支門號使用了兩年後未繳清費用,當時感情很好我沒戒心沒有發現(她連收件人都備註她跟她當時男友的名字).直到現在被電信公司外賣債權的資產公司催討約12萬欠款才知道真相.當初她除了盜辦以外還給我兩張SIM卡說只需要開卡跟把申請書填寫好寄回客服中心就可以直接在我名下使用!而且不需綁約不拿手機也無設定費只需要每個月繳自己選擇的月租費就好.有超過才會再多收費!現在發現事實並非她說的那樣因而產生違約金還有手機補貼費總共約12萬!事隔15年..資產公司說就算時效消滅但是債務依舊存在他們還是有權可以進行催討(而這樣也會造成我工作上的困擾)!目前盜辦者還可以找的到.我手上有當時申請書的影本跟明細影本!她冒用的門號申請書跟我自己開卡的申請書筆跡明顯不同.我也很清楚就是她的字跡!請問...事隔15-16年了我還能告她偽造文書嗎??而除了偽造文書外就法律上她還犯了何罪我可以一併提告?這件事情對我造成很大的壓力還失眠..很不甘願這筆帳就這樣算在我頭上...煩請各位律師給我建議或解答...感激不盡.....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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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02
今早去警局報案.有關我89年被同住好友冒名盜用申辦門號!我怕時效過長無法處理!但警察說時效是由發現被盜的時間開始算起.不是由事實發生時開始算!我現在才發現所以是由現在算起N年內沒處理才會有過時效的問題!很怕菜鳥警察弄錯...所以想請問律師們真的是以發現時開始算的嗎??我朋友現在已經承認是他用的...但是他只願意負責他使用的部分並不想就我損失的部分負賠償(我因為這件事情已經無法在現在就任的公司升正職了.公司說等我處理好這件事情再升.以免以後因為要跑法院影響到工作!)而朋友給我其他兩隻SIM卡的時候也沒說明有綁約.我沒在約滿就因欠費未繳所以產生違約金...這些他都不願意負連帶責任!因為他認為雖然他沒講但是是我自己沒用滿期限的....不算他的錯!請問就這部分我要怎麼自保???煩請幫解答....感恩阿....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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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