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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Rene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1-05 | 最近登入:10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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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先謝謝您的幫忙解答。 四月時於園遊會上被推銷一套桌遊教具,當時並未有實品可看,當時告知價格是2500元,在帶兩小孩匆忙的情況下,我簽名於一張a4單上付錢(刷卡),事後收到發票才知是7500元。業務告知刷單上有寫分期付款2500*3。但當時業務完全未告知是此金額,之後在跟夜務聯繫時因很開心以為買到便宜並提到2500金額很便宜,所以多次提及此金額2500元並告知可以幫他們推銷,業務也都未更正我價格,儘告知不能說金額,之後會調漲。當時在園遊會相信兩位努力的年輕人的情況下不疑有他簽名2500*3了。 事後業務帶實品來府上教學,當初購買時即有告知會到府教學,業務來府時拆了桌遊的紙牌卡(鑲於空白紙卡上像紙娃娃一樣要拆除)。教學隔日我收到發票才知是7500元,在詢問消保會後確認此為訪問買賣可七日內退貨,因此我在時間內已寫存證信函要辦理退貨,至於拆卡部份,消保會建議我可與對方談紙卡拆下的損失金額。目前問題是對方業務公司堅持要包裝完整才可退貨,我的疑問是這樣要如何包裝完整呢?而且是業務到府教學拆的,我的理解是業務應帶一套已拆封的桌遊卡來教學,而不是拆我的之後說不能退貨,可以請問這樣桌遊公司站的住腳嗎?我應該如何做呢?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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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