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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asis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8-05 | 最近登入:105-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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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facebook上提供代買日本商品服務,在代買須知上註明「此為代購性質賣場」也告知除商品有瑕疵及大片髒污可提供退換貨外,不接受因個人因素,如:尺寸不符、與想像不同...等因素退換貨,每件商品皆有標示尺寸提供參考,近日有位買家因尺寸不合要求退換貨,還說若不給予退換貨就要到消基會檢舉,難道沒有一個可以保護賣家的法條嗎?當初會寫上這些購買須知為的就是希望在日後的交易能減少紛爭,希望在雙方的協議下達成交易,現在買家抓準消費者有七天鑑賞期的規定,將賣家吃的死死的...真的很無奈...想問真的只能妥協助給予退換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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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