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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靖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3-05 | 最近登入:105-27-05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今天假如我是一個房東 我的房客每個月用各種理由拖欠房租 但是他拖延房租沒有超過到下一期繳交房租!這樣我能跟他解約嗎?如果我退還一半押金給他 請他提前搬家 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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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26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是否可解除契約必須依照您當初與房客簽訂的契約內容為主,若您當初與對 ... (恕刪)   問題來了 其實我今天就是那位房客 制式化契約書翻過一遍以後 並無類似的條文! 我真正想問的是 那今日我該怎麼處理這樣的事情呢???
瀏覽:388
日期:105-05-26
我是房客 因為我由於個人因素 每個月都有拖延到房租 但是我都在下一期之前 就把當月付清給房東  並無積欠房租不分 只有電費 還未付給房東 但房東今日詢問我 是否能下個月搬遷 如家電損壞 會退給我 一個月的押金 我覺得很不合理 我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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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2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扣除押金後,欠租要累積達二個月,房東才有權利終止租約,您的房東尚未有終止權,對其不合理的要求直 ... (恕刪) 所以電費的話 是沒有關係對吧? 那我可以在問一個問題嗎?房東的態度我個人也不是很喜歡 今天假如我其實想同意 但我對退還押金這部分 有問題 我該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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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