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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pire13030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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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在4/30在愛妮雅推銷,因此我購買8萬元產品,我5/30號跑去跟他說我要退費,他說不能退,他跟我說:我超過7-14天的退費期限了,可是4/30當天他沒告知我7-14天可退費的訊息,今日再去找他談退費的事情,他就說,買產品7-14天可退費你不知道嗎?這是常識耶!我認為就算是常識,在賣方也要主動提醒買方這個資訊,可是他們並沒有,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辦!4/30號他們說8萬元可以用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慢慢繳清,可是我的信用卡額度不夠又超刷,銀行不給我分期,可是當天要花8萬元的時候他們一直說服我說可以分期付款來慢慢還清,因此我才同意刷8萬元的,這幾天去查網站,才發現原來他們很多負評價,我很後悔買產品了,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我可以全額退費嗎?還有他們打著王瞳是他們的客人,所以我才沒有太多疑慮,以為是藝人代言的,皮膚一定可以顧到好,可以沒想到負評價那麼多,求律師一定要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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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