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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評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4-06 | 最近登入:105-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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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如果繼承遺產,雙方都持有一半的產權,因房子之前有奢侈稅的問題所以這間房子二年來都是出租,而租金的部份是由雙方均分,當時二方也都有表示等奢侈稅的問題過了再賣掉,但是現在對方確表示他不賣了,還要住進去,請問我有什麼方法可以維護自已的權益? 若他真的搬進去住,未經我的同意下,我是否可以告他侵佔,若不行,我是否可以申請強制分割的權利? 若能告他侵佔罪,是否有追溯期的限制?  懇請幫忙釋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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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