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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Li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7-30-04 | 最近登入:107-30-04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有關房子不動產的問題: 我目前與公婆同住的房子名字是登記我的,(婚後買的),總價630萬左右,我出100萬,其餘是先生與婆婆出,如果要談離婚,他們要我過戶,然後還我當初的100萬,我想知道如果我不願意過戶,那離婚後房子的歸屬是夫妻各半嗎?還是就目前我有房子的這個優勢,我該如何做比較能保障自己,但又不是要貪圖他們的財產的方式,因為先生曾經說若要離婚,三個孩子都歸他,我要每月支付五萬元,依我目前薪資根本不可能,孩子探視也由他高興來決定,我只是想讓自己未來多點保障,請問該如何做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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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4-30
因個性問題目前與先生分居中,但我們並無白紙黑字寫下正確分居日期,雖有人證(我公婆,孩子 10歲 8歲 5歲半,先生本人),但夫家的仁未必願意當我的人證替我做分居證明,我還有其他方式可以證明我確實與先生分居嗎? 目前先生原本居住地因施工無法住人,今年3月中旬搬來與我現在與公婆的地方,但我們不同房,會因為這樣而中斷計算分居的期間嗎? 有明文規定分居多久可以訴請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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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