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饅頭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9-24-06 | 最近登入:109-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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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兄弟姊妹有:長女、次女、三女、四女、長子、次子(我) 長子於上個月底過往,無結婚、配偶、小孩,親生父母、祖父母也都過往,故兄弟姊妹為目前第一順位繼承人 長女、四女已辦理拋棄繼承 次女以及三女在小時候已經過繼給別戶當養女,完全無法聯繫,但到戶政事務所查詢發現三女成年後有辦理終止收養,所以應有繼承權 想請問: 1.若我現在辦理限定繼承,是否所有遺產跟三女都是共同共有? 2.因為都沒有聯繫,如果之後不動產要買賣應該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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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9-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