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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益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9-05-08 | 最近登入:10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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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己銀行信用不良又急需用錢所以選擇從網路上尋找貸款,對方要我寄提款卡及提供密碼做帳務查詢,因當時急了也沒多想就寄送出去了,後來到了約定要撥款的時間,對方遲遲未出現也沒回我訊息,我才驚覺是詐騙,當我打電話到銀行報遺失並請銀行幫忙查詢這段期間有無出入帳,查詢後才發現有出入帳也已經成為警示戶! 想請問各大律師,以上為小弟的情形請問我會背上刑責之類的嗎? 因被列為警示戶,原本在薪轉的郵局也變成了管制帳戶,我該怎麼做才能讓公司薪水一樣可以匯入我的郵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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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9-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