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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貫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1-09 | 最近登入:101-21-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你好,各位民事法律專家, 想請問一些民法合約上的問題, 這對我們有點急,因為時間在倒數 事情是 過去有和同學簽約,因為不懂一些文字意思用法,所以合約用錯文法 大家也沒查覺,後來有一位同學在合約之後,問了法律的事情, 才知道合約的意思,跟大家一開始的意思不一樣。 因此,按照合約的方式,控告大家。 但其實他也知道,本來不是這個意思。 但如果照合約意思,他可以多拿一些錢。 有問題的簽約內容如下: 如未依約清償,應就未償餘額,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遲延利息。 重點是"遲延利息", 查了後,意思是如未還完本金,須給原本本金的年息25%, 還要再加上6%的遲延利息,所以是25%年息 但真正談定內容以及大家的認知 (包含當事人、全部人,至少7人)的共識都是 如未還本金,只須給本金的年息6%的遲延利息, 而不需要加上原本本金年息的25%, 差別在於在於,大家一開始的共識是6%, 但如果照合約是25%+6%=31% 因為6%這確實是大家的認知,也是事實 因為是事實,因此,不管是信件往來內容、e-mail內容、 證人(包含當事人本人+所有人)、電話通聯紀錄, 全部都是6%,很多很多證據都可顯示 他已經提民事訴訟了, 該如何處理? 有任何法律上的條文可以幫忙嗎? 或是在庭上可以提出全部證據? 他也知道所有事情,卻提告, 那不符合真實的事情,多的25%這算是圖利嗎? 太多證據、證人、通訊可以確定事實,但有辦法處理合約嗎? 很多東西很不甘心, 因為合約利息高的嚇人,直逼高利貸, 謝謝
瀏覽:1098
日期:101-09-21
你好, 想請問一些民法合約上的問題, 這對我們有點急,因為時間在倒數 事情是 過去有和同學簽約,因為不懂一些文字意思用法,所以合約用錯文法 大家也沒查覺,後來有一位同學在合約之後,問了法律的事情, 才知道合約的意思,跟大家一開始的意思不一樣。 因此,按照合約的方式,控告大家。 但其實他也知道,本來不是這個意思。 但如果照合約意思,他可以多拿一些錢。 有問題的簽約內容如下: 如未依約清償,應就未償餘額,按年息百分之八計算遲延利息。 重點是"遲延利息", 查了後,意思是如未還完本金,須給原本本金的年息23%, 還要再加上8%的遲延利息,所以是31%年息 但真正談定內容以及大家的認知 (包含當事人、全部人,至少7人)的共識都是 如未還本金,只須給本金的年息8%的遲延利息, 而不需要加上原本本金年息的23%, 差別在於在於,大家一開始的共識是8%, 但如果照合約是23%+8%=31% 因為8%這確實是大家的認知,也是事實 因為是事實,因此,不管是信件往來內容、e-mail內容、 證人(包含當事人本人+所有人)、電話通聯紀錄, 全部都是8%,很多很多證據都可顯示 他已經提民事訴訟了, 該如何處理? 有任何法律上的條文可以幫忙嗎? 或是在庭上可以提出全部證據? 他也知道所有事情,卻提告, 那不符合真實的事情,多的23%這算是圖利嗎? 太多證據、證人、通訊可以確定事實,但有辦法處理合約嗎? 很多東西很不甘心, 因為合約利息高的嚇人,直逼高利貸,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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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