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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vi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0-05 | 最近登入:101-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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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上禮拜五公司主管無緣由的在辦公室內咆哮及大罵三字經和其他不雅字眼員工中甚至也有兩位孕婦 但因為事情發生的太突然所以沒有錄音檔作為證據但是我們有同事願意簽署連署書 而事情發生至今,大聲咆哮並罵三字經的這位主管他只有向留在辦公室的同仁道歉,並未打電話向我及另一位同事道歉因為他是針對我跟另一位同事在罵,甚至事後有同事說這位主管還開玩笑地說喔!因為他們被我罵走了! 現在怕這間公司不讓我們簽非自願性離職書,也怕公司不願給予薪資跟資遣費但是目前我們都心有餘悸,甚至現在我有點不敢找這類性質的工作怕自己又到了另一間公司遇到像這樣會情緒失控的主管   想請問這樣沒有錄音檔,但是有連署書能夠告成公然汙辱嘛?再加上我們能夠要求公司到勞工局,在有第三者在場的情況下簽署非自願性離職書嗎?(因為這間公司有過紀錄騙年輕員工說如果要簽非自願性離職書會讓員工在找下份工作時有不良好的紀錄 ,我怕公司也對我們使出這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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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