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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elis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3-06 | 最近登入:101-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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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在3月中上顧主提出口頭申請育嬰假(因為之前提出的人都沒有批准,所以沒有書面申請文件可以填寫),但6月17日育嬰假就結束了,顧主卻要求我回去上班,不然就算我自行離值要賠約10萬的違約金.我說我已經提出育嬰假申請,顧主表示我提出不代表他就要批准,所以我至少要再上7個月等人力比較足夠我才可以放假,我現在不回去算曠職論..可是我就市因為在醫院上班baby沒人照顧,所以我才必須請假,所以請問我該如何做??再請問因為當初是口頭申請,所以我想寫存證信函,表示我當初真的三各多月前就提出申請,那存信函該如何填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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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