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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花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3-06 | 最近登入:101-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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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23歲,女方14歲在100年1月兩位經由朋友介紹認識進而交往男方有帶女方到自己的房間但是跟其他兩名友人一起來,而且是單純四個人聊聊天而已後來男方跟女方分手,分手原因是因為女方跟男方的朋友發生關係在2月的時候男方就認識了現在的老婆而且重剛開始交往就一直住在男方家,也可以證明都跟女方沒任何瓜葛了可是就在1年5個月後的現在女方對男方提出告訴女方說男方跟她發生關係,而且還告男方"妨害性自主"1.請問如果女方沒有證據證明跟男方發生過關係而男方也沒有證據證明跟女方沒發生過關係那麼女方勝訴的機率有多大?2.請問如果男方請律師打官司,而最終女方敗訴,那律師費是否可要求女方付?3.請問如果提出女方在一年內跟多名男生有交往,交友複雜,對男方是否有利?4.請問如果質疑女方是因為男方家裡開公司,所以想敲竹槓,是否合理?(ps1.女方家境貧困,男方家境小康ps2.女方未告男方朋友跟她發生關係,而是告沒有跟她發生關係的男方)5.請問如果男方的家人因女方這樣亂說話而造成困擾,是否可反告女方什麼?6.請問有沒有專業於妨害性自主這方面的律師方便留下電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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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