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師您好,
之前女友(乘客)給朋友騎摩托車載發生車禍
至今為止 刑事追訴期已經過了
主要原因是女友的朋友騎車(簡稱A車)闖紅燈 ~
沒注意巷口出來的摩托車(簡稱B車)導致-A車雷殘
A車滑行撞倒B車
導致A車女友(乘客) 腳踝閉鎖性骨折(打鋼釘)
B車大腿瘀青
女友 本身個人有保意外險~所以醫療費用有給付14萬多
至今為止過了七個月 雙方都沒有和解並且不聞不問過了刑事追訴期
(想請問)
我的女友(乘客)
1. 是否能向B車駕駛的強制險 理賠醫療費用
2. 並且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 A車駕駛人 賠償醫療費用及精神賠償及其他相關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醫療費用均已填補,則保險一般對此均係以實支實付為主,此部分應無法再向對方強制險申請理賠,而有關精神慰撫金及其他支出的部分,可以再依民事訴訟來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