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先生8年前已得知老婆外遇,並持有2-3年前出入旅館之照片之後先生一直知道老婆有一名外遇對象
請問這樣先生可以以通姦罪告外遇對象嗎? 是否已超過6個月的告訴期呢?
如今雙方已離婚, 請問先生是否可以在離婚後告外遇對象妨礙家庭,並索取賠償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之提告期限,以自知悉時起算六個月,所以重點是他在何時知悉您們最後一次的通姦行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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