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想請教各位律師
近日我已收到法院寄來的判決書...內容主要說明 共同監護 但小孩的主要照顧者為母親,除了小孩收養、移民、訂婚、結婚需要告知對方,其它事由皆可以自行決定。
雖然對方目前提出上訴中。
我想請教的是我收到判決書可以去接小孩回來嗎??(未判決前小孩與前夫同住)
如果可以,但對方不給我接我該如何??
還是需等待上訴結束才可以接回??
盼回覆,謝謝!!
目前對方上訴中,表示案件尚未判決確定,你沒有辦法依目前的判決聲請強制執行。如果你希望早點接回小孩,可以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或於訴訟中請求法院宣告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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