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朋友以小孩沒錢喝牛奶名義借錢~~但一而在在而三的~~心想不要苦了孩子而借出~~但卻得到你播的電話以關機~~就去告他了~~三次開庭他都沒到~~而且勝訴~~卻也拿不到半毛還付了一堆訴訟費用~~拿著確定債權書到國稅局去查他有無不動產之類也全沒有~~請問律師們~~我還能用什麼方試拿回我的錢~~還是只能看著判決証明書?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般而言,起訴時會一併聲請假扣押,以保全權益。
2、倘若對方名下已經沒有財產,就只能等待日後對方有財產或是薪資收入時再行執行。
謝謝曹律師~~可否在請問一下~此証明有時效嗎?對方有薪提報時是要申請嗎?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7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18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