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著作權侵權

  • ruby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20 22:43 
  • 文章人氣:849
  • 個人積分:10
  • 律師

    之前我幫朋友公司做了一份設計稿,但是對方看完稿後沒有讓我簽授權同意書之後就自行發稿刊登,也沒有給我費用,他們之前說已刊登,但是我卻找不到刊登的書本,請問這樣我可以告對方公司嗎?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21 12:01 
  • 文章人氣:89
  • 個人積分:4496
  • 律師評價:1265 │ 律師證號:95台檢證 字第6904號
  • 妳表示是幫朋友公司設計,應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出資創作,如果雙方的契約中沒有約定誰為著作權人,依法創作人視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出資人則享有依照雙方約定或暗示之方式使用該創作之權。

    你的朋友公司基本上是有權利使用該著作的,但是如果對方不付錢,你可以請求解除契約,及要求對方支付你所受的損害。

    在解除契約之前,朋友利用該創作的行為不會構成犯罪(契約約定使用)。但是解除契約後,對方已經失去繼續使用該創作的權利,如果對方還繼續重製或有其他利用該著作的情形,那會構成著作權的重製罪(或其他使用方式的犯罪)。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或需要協助的,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 歡迎到本所網站逛逛或留言,本所網址: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
  • 陳柏甫 (陳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1-21 12:06 
  • 文章人氣:93
  • 個人積分:29288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如公司未經同意刊登您的設計稿,已涉及著作權之侵害。

     

    2、刑事上可對發稿人、其主管等人提出刑事告訴,並對公司請求連帶民事損害賠償

     

    3、可先以存證信函告知公司如未於實現內洽商和解事宜,將採取法律行動等語。

     

    建議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後續事宜,以求周全保障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