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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用

  • 謝憲愷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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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7 12:39 
  • 文章人氣:251
  • 個人積分:16268
  • 律師評價:190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你好

    請問你們是協議離婚還是裁判離婚

    建議你先攜帶資料跟律師討論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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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7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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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您得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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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1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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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得就夫親婚後財產計算並請求差額之一半。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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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