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落跑積欠租金電費,怎麼處理?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02-16 13:04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4592
- 律師評價:730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672號
-
你好:
擅自進入承租人承租之處所可能會觸犯侵入住宅罪。若承租人積欠租金,可以在扣掉押金後積欠租金達2個月以上後,終止租賃契約,請求遷讓房屋並同時給付積欠租金、水電費(要看契約約定由何人負擔)。判決確定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由民事執行處人員處理。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 王上仁 (王上仁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02-16 13:31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4390
- 律師評價:3572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2號
-
一方面發函給承租人終止租約之意思表示,一方面提起遷讓房屋之訴,比較保險。
第 1/1 頁
- 1
共 4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