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當鋪 重利罪
- 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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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3-30 23:17 最後編輯日期:106-03-31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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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律師 我在去年12月27跟當鋪壓機車借了5萬元,一開始他們在網路上的廣告是打每萬元利息250元,等到簽本票的時候才說要加收倉棧費500元,因為要趕快還給朋友所以迫於無奈只好先借了,有要求車子要使用,過了快一個禮拜才還給我,當鋪每給月都要跟我收利息(250X5)+倉棧費(500X5)=3750 等於是2.5分+5分=7.5分利 我看到新聞說倉棧費只能收取一次 而且不能超過4分利 請問這是否已經觸犯重利罪了 我能採取什麼樣的動作保障自己權益呢?
以下是新聞包含警政署的回答與網友的回答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13957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309000015KK01450
http://www.ccw.org.tw/p/3516
http://article.djmoney.tw/%E4%BD%95%E8%AC%82%E7%95%B6%E8%88%96%E5%80%89%E6%A3%A7%E8%B2%BB%EF%BC%9F%E5%A6%82%E4%BD%95%E8%A8%88%E7%AE%97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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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03-30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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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爭取對您有利之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0910638932),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蔡律師 (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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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個問題,依您所言,依當舖業法第十一條第四款的規定,年利率不得超過48%(每月不得超過4%)。 ex.質借10000元,利息最高只能收取400元/月的利息,至於倉棧費依當舖業法第二十條規定,當舖業除計收利息及倉棧費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前項倉棧費之最高額,不得超過收當金額的5%,因此,質借10000元,倉棧費最高只能收取500元/月的費用,所以您所述,似乎並無所謂高利貸情事,故為免被訴誣告罪,還是得建議您攜帶資料,就近找當地律師付費諮詢。如果您滿意上開回答,惠請協助點選本所連結,謝謝。
法通法律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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