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夫妻財產和損害賠償和贍養費
- 林裕智 (林裕智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6-06-13 12:27
- 文章人氣:1
- 個人積分:886
- 律師評價:40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764號
-
這要看當初和解詳細內容,如果您並未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當然可向法院訴請前夫應給付雙方剩餘財產差額之一半。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指教,謝謝您。
林裕智律師 謹啟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