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孝家人搬離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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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11-23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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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這個部分要起訴請求她遷讓返還房屋。
二、告贏之後再聲請強制執行。
三、這類案件有可能會被要求先進行調解。
四、對方可能會主張是無償借用,如果是跑到無償借用,就必需要符合可以請求返還的條件才能請求返還。
五、你也可以考慮先不要訴訟,先聲請調解,用調解的方式來處理。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電話0928967948、0223649516;蔡助理0954149193,設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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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上仁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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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11-23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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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請律師發函使其限期搬離,如仍不理,則提起遷讓房屋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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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律師事務所:0911-101-770(LINE同)、shangj.wang@gmail.com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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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11-24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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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所有權人名義,起訴請求對方搬離,取得確定勝訴判決後,對方仍不搬離的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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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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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6-11-24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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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既然您已是房屋所有權人,可以先發函請求遷出,若未果,再提起民事訴訟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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