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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男友告竊盜

  • 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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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4-19 15:16 
  • 文章人氣:377
  • 個人積分:8
  • 我因為跟別人跑去潛水,男友不開心把我鎖在門外不讓我回家也不讓我拿我的東西,我身上只剩手機所有行李重要東西都在他家,連他家鑰匙也沒帶,當時已經晚上12點了,他扣留了我所有東西,我很生氣把他的落地窗敲破,但也沒順利拿到東西,隔天他還在裡面睡覺我從破掉的窗戶伸手進去開門,想說趁她不注意趕快把我的東西搬走,結果被他發現了,他就不讓我走,一直困住我的行動不讓我出家門也不讓我拿東西走,後來僵持了好久我說怎樣你才放我走,他說要我簽借據15萬元,代表著我跟他在一起的這段時間對我付出的金錢,叫我還他,於是我就被迫簽了這15萬借據,簽了之後他還是不放我走,後來又叫我在借據上寫我的相機跟裝備送他,我又寫了,後來說了很久他終於放我走了,過了幾天我趁他出國,我拿它給我的鑰匙進去他家拿了我的裝備,還有把借據也一起拿走撕掉,可是卻沒看到我的相機 ,再進去他家的其間我有拿他的筆電出門口去家電行比對充電器尺寸有被監視器錄到,但我買完充電器就歸還並沒有帶走,隔天他朋友入住他家說家裡好像遭小偷,可是我再次回去拿東西時並沒有亂翻或者破壞其他東西,於是他朋友為了保全自己就報警了,後來他回國我們中間都還是有出去兩次也都還有聯絡,但後來在做筆錄前又吵架,他就堅持說我是竊盜闖空門去他家,他一直都用這個案件在威脅我,東西也明明在隔天他們報案的晚上午就將全數東西歸還,雖然東西是我的,但我也歸還了,我的東西已經不是第一次這樣被扣留住了,我也有錄到他說他就是不爽把東西還我的證據,所有東西我也有購買證明,但是因為我有簽給他借據是事實,但是是被逼,進入他家拿東西也是事實,但因為他一直不還我,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半,我沒有前科,很怕因此有前科,他現在說我給他15萬他就跟我和解,但是東西還是不會還我,可是因為他的心情脾氣會隨時改變我也一直都會受他威脅,像最近我不理他,他就傳line說他的相機還是找不到,以此做威脅,但我東西早就還了,他就是惹他不開心他就會跟警察亂講話,我朋友是說不要理他就好,但因為真的很怕有前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半才好,他期間也有打電話來大罵三字經一直罵,讓我有點害怕,還說如果我在台中遇到甚麼事絕對不關他的事,

    請問我已經做完筆錄了,請問現在可以申請分開開庭嗎?因為不太想要再遇到他了

    我這樣真的會被判刑嗎/?

  • 林明忠 (林明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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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4-19 15:23 最後編輯日期:107-04-19 15:32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550
  • 律師評價:9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11688號
  • 小雨    您好:

     

    依照您的敘述,您未拿取對方物品,並不符合竊盜罪的構成要件,即使是筆電的部分,由於您拿他的筆電是為了比照充電器的大小,比對完即歸還,此在法律上稱為使用竊盜,您並沒有竊盜的故意與不法所有之意圖;然而,由於是否起訴與是否成立乃是法官與檢察官依據證據調查而為判決與起訴與有,且您又是破窗而入,已經構成了加重竊盜罪的構成要件,且此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建議您尋求律師的協助以便作出答辯。

     

    另外,男友要您簽下借據以及要您小心活動的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以及他將您拘束在他家中的行為亦可能構成私行拘禁罪,建議可以搜集證據,維護您的權益。

     

    此一案件詳細的部分可能涉及到許多法律上的問題,您可以透過下列的方式聯繫我,讓我們一起討論如何解決您的問題: 

     

    林明忠 律師

    事務所:(02)2700-6120 分機521

    手機:0931703711

    LINE ID:saholia

  • 案件請聯絡:0931703711、Line ID:saholia
  • 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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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4-19 16:10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8
  •  我是拿鑰匙進入的唷,事前幾天吵架他不讓我進去我才敲破門窗,敲破門窗跟竊盜案沒有關係唷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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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7-04-19 21:38 
  • 文章人氣:4
  • 個人積分:9717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考慮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及判決,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關鍵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 ID:0910638932),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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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佑璟律師LINE ID: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0988706305。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