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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性騷擾

  • B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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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6-23 13:25 
  • 文章人氣:359
  • 個人積分:140

  • 貴站的律師們您們好,我是男性,想請教.......
    我們公司的工作服,即進無塵室內作業的無塵服,為不分性別且依身材比例劃分大小尺寸N件共用,但是也因公用會有個人衛生問題
    的關係, 所以會挑不合自己身材比例的但無衛生問題的無塵服來穿,結果前來交接班的女同事看到我大人卻穿小件的無塵服,樣子
    讓她看了心裡感到不舒服...

    想請問這樣是否構成性騷擾?

    謝謝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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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6-23 18:15 
  • 文章人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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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6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本法所稱性騷擾,謂下列二款情形之一:

    一、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二、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前項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工作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

    是此部分有無上開法文之適用?尚非無疑,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王奕淵 (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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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6-2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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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91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636號
  • 你好!! 你的情形不會構成犯罪。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tel:0977026761  lineID:lenny3220462   e-mail:lenny3220462.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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