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壹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這是法院宣判的主文,請問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壹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這句話的意思是什麼?? 納入國庫嗎?還是還被害人??? 若被告沒錢拿出來會怎麼樣??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壹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這句話的意思是什麼?? 納入國庫嗎?還是還被害人???
若被告沒錢拿出來會怎麼樣??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果是已經扣案的前,裁定確定之後,就收歸國有,但是被害人可以請求發還或是其他債權人也可以請求就該筆財產進行執行。
2、如果是追徵價額未繳納,將將移送強制執行程序。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2042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492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