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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這是否為職場性騷擾

  • Bill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0-03-08 14:19 
  • 文章人氣:286
  • 個人積分:140
  • 貴站律師您們好

    想請教一個職場的情況,是否為間接而且變向對人家性騷擾

    就是

    我們是一個駐廠的保全隊,是屬於扁平式是小團隊,男男女女加起來才將近30人,在駐廠的廠內總共有10多個哨位,有些哨位男生女生都有機會互相搭到而共事

    我們的哨位都是幹部在排的,我們也都會和幹部搭到而共事,平常彼此之間一起站哨時,都會互相聊到一些勤務上以及非與勤務相關的事情

    比方說個人的私事,像是單身..相親...男女之間的事情...或是私底下對於某些男女同事的事情....

    所以同事之間,以及幹部們對底下成員多半都有些瞭解....

       


    想請問....

    明明團隊中男女同事當很多,彼此都有機會搭到

    如果幹部在安排男女搭哨共事方面在心態上

    有將上述所說的非與勤務相關的台面下所聊到的男女私交方面納入考量的話,這樣算不算是對人家性騷擾呢?

    因為當事人對於幹部的安排已經很反感,以及莫名其妙,覺得事情背後不單純,感覺幹部和同事在變向排擠和搞小團體,而明顯呈現在公開的勤務班表上

    比方說.....

    1.刻意或長期傾向老是安排你(妳)和某位異性同事搭哨共事
    (幹部有些交代不出來,有些回答是說因為你和那位異同事比較有緣)

    2.台面下透過聊天的方式希望你和某位異性同事有感情發展而之後的確安排在一起搭哨共事

    3.總是讓你無法和某位異性同事搭哨共事(長期),但是客觀看勤務班表,所有同事幾乎都有搭哨共事過唯獨你總是連一次都沒有
    (幹部有些交代不出來,有些回答某些人不喜歡和異性站哨,有些回答因為你和那位異性同事沒緣份)


    4.老是完全不安排你和任何異性同事搭哨共事(唯獨你而已,而且前提是當事人彼此也沒有任何糾紛)
    (幹部交代不出來,更也沒有聽從上級書面交代的來作調整)

     

    當事人對於幹部的安排已經很反感,以及莫名其妙而且被刻意針對(老是都跟其他人不一樣),覺得事情背後不單純,感覺幹部和同事在變向排擠和搞小團體,而明顯呈現在公開的勤務班表上,是長期的....

    所以

    想請教這樣的情況是否屬於職場霸凌?或者是變向對人家的性騷擾行為(幹部或同事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和權利之便在班表上面針對當事人)?

    謝謝~~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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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3-08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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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6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本法所稱性騷擾,謂下列二款情形之一:

    一、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二、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前項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工作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

    是倘您要提出告訴,需有相當證據證明主管確實有性騷擾之情事,本件應係單純職務分配問題,此部分您可以待單位申訴結果後,倘不服再提出覆議,並可一併蒐證,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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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3-09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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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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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