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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拿走朋友家中之物品被毆成傷

  • saksk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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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4-15 22:06 
  • 文章人氣:219
  • 個人積分:16
  • 律師導師您好:

    "A朋友"在"B朋友"家私自拿了"B朋友"家中之物品,但被主人發現,"A朋友"在事發當時有坦承竊取,提出將竊取之物歸還於物主跟"B朋友"道歉自己的錯誤行為,事發後卻慘遭"B友"夥同"另1位友人參與毆打"A友",在B朋友的脅迫毆打下"A友"只好被迫買下竊物,在"A友"不斷求饒,並再提出將物歸還之意時"A友"又開始不斷毆打"A友"直至"A友"接受"B友"所開價之一萬元買下所竊物品,在不斷毆打脅迫下"B友"脅迫"A友"打電話給家人匯錢過來才願意放人。

    (提問刑責區分):

    A友?當事人該怎麼做?刑責?誰對?誰錯?

    B友?當事人該怎麼做?刑責?誰對?誰錯?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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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4-16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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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4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擅長刑事案件,如需協助,可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依照您的敘述雙方都能觸犯刑責
      A可能涉犯竊盜罪,B可能涉犯恐嚇取財罪、傷害罪等。

      雙方都可對對方提告,但B的情節較嚴重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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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4-16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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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提告,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顏  寧律師  微信ID:yen0988706305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廖淑華 (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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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4-1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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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 │ 律師證號:96臺檢證字第7300號
  • 您好,本件可能涉及法條有:

    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277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46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如有需要,建議與律師諮詢討論。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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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5-06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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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本件就相關事實及爭點尚有待釐清,建議您可以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