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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效力

  • ch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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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4-28 10:02 
  • 文章人氣:210
  • 個人積分:36
  • 我哥賠光家裡的錢和土地,我們家只剩一個還在付貸款的房子,因為房子是我母親所有,如果她過世房子會變成我們3個兄弟姊妹平分,因為我哥欠債20年有都不還錢,怕債主會法拍我們僅存的房子,請問我母親如果親手寫遺囑房子留給我和弟弟不給哥哥,這樣債主是不是就不能動我家的房子避免被法拍?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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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4-28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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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14768
  • 律師評價:1847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

    1、即使寫了遺囑,哥哥還是有特留分,債主仍然會向法院聲請法拍哥哥的持份

    2、最簡單的辦法是,請母親生前移轉房屋給您,等到母親過世才處理,只會產生更多糾紛,債主也會提告導致房屋被法拍

    3、本律師擅長處理遺產繼承規劃,如果有其他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 加 LINE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陳奕如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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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4-28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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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5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99號
  • 您好:可以用遺囑預做安排,但請注意遺囑的各類型法定要件,以確保遺囑合法及有效性。但遺囑有部分的安排可能侵及哥哥特留分,為了避免債主代位哥哥行使特留分相關權利,亦可選擇於母親生前做好移轉登記。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諮詢

  • 前桃園地檢書記官/內政部訴願會法制專員 Line ID:lawyerc 手機:0966465007 事務所:北市松江路87號11樓
  • 林冠宇 (林冠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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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4-28 10:28 最後編輯日期:112-04-28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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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87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44號
  • 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

    我時常處理相關的情形,對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即使立遺囑直接說不給哥哥繼承也還是會有特留分的問題,哥哥還是能依法共同繼承房子。

     

    2.若想要解決房子有可能會被賣掉的問題,應該考慮的是如何透過遺囑分配遺產,或是能不能用生前移轉的方式處理。

     

    3.另外,要立遺囑的話,對於遺囑內容、格式、其他要求等等也會建議要先跟律師進行討論後再決定,並且由律師這邊幫您代筆遺囑,嗣後再進行公證程序,會是對您最有保障的方式。

     

    4.預立遺囑有許多需要注意的細節與法定要件,如果怕後續處理中會因為「不熟悉法律」或「忙中有錯」,導致遺囑效力有問題反而造成更大的麻煩,還是建議先讓律師瞭解詳細情形後,再幫您評估會是比較好的選擇。

     

    若您想了解更多關於訂立遺囑的法律方向,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詳細的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625

     

    我們的專業您看得見,詳細可以參考【工商時報的獨家專訪報導】

    https://www.lawchain.tw/lawyer/313/blogs/764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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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4-28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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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6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自書遺囑,也可以要求所有遺產都給你們。

    2、但是必須哥哥符合喪失繼承權事由,否則會有特留分的問題。

    3、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建議委請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可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ch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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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4-28 16:40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36
  • 我身上最多10萬,所以連贈與和買賣應該都做不到,那如果叫我哥聲請破產可以嗎?

  • ch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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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4-28 16:41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36
    • 我身上最多10萬,所以連贈與和買賣應該都做不到,那如果叫我哥聲請破產可以嗎?

  • ch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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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4-28 16:42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36
    • 我身上最多10萬,所以連贈與和買賣應該都做不到,那如果叫我哥聲請破產可以嗎?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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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4-2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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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7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第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第1148條: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第1176條: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
    第二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一順序之繼承人。
    與配偶同為繼承之同一順序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權,而無後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歸屬於配偶。
    配偶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與其同為繼承之人。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
    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繼承。其次順序繼承人有無不明或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者,準用關於無人承認繼承之規定。
    因他人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為拋棄繼承時,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日起三個月內為之。
    第1187條: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第1223條: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是繼承須符合法律規定,並非您想要由何人繼承均可,惟您母親可以贈與或預立遺囑方式將部分財產給予他人,倘用預立遺囑方式須注意不得違反特留分之規定,您母親可以委任律師代為草擬遺囑並作公證,以爭取對其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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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2-04-28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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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並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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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