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未婚妻正在打官司
未婚妻的媽媽已離婚,原來的生父目前糖尿病且雙腳截肢,
現在家裡除了未婚妻外還有一個19歲的妹妹跟17歲的弟弟
生父的家人似乎是把他的錢用光後?!決定要把他丟到安養院
於是乎向未婚妻提告,告她棄養且失德
但是未婚妻她媽媽沒在工作,又買房買車,導致無法申請低收
家裡面所有的經濟重擔全部落在她身上,自己一個女兒要養
弟妹的學費也要負責
雖然法官可能會考慮到現實的經濟狀況且當時離婚是因為家暴來輕判比例
但是我們已經在年初說好明年的一月會結婚,假設官司還沒結案
那我們結婚使用夫妻財產分離制的話,會影響到她負擔原生父扶養金額的比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