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男友的女友纏上,明明是男的自己又跑來找我他女友卻覺得我是想和他復合,還直接在臉書上公開指名道姓的謾罵這樣的情況我應該怎麼提告?我沒有她的地址 但有手機和他的姓名 而且他還跟我同一間學校這兩條都是刑罰,提告有需要一定要請委任律師嗎?還是我應該可以怎樣維護我的權益她謾罵的內容如下幹嘛把自己講的好像是破壞別人幸福的賤女人呢別在沒有矜持的跟男人亂搞了妳的身分夠低賤了OOO小姐請告訴我 應該怎樣對她提出告訴
回覆 mini 的發言內容: 被前男友的 對方沒有指涉具體事實,謾罵比較可能構成侮辱。 你可以將網頁存檔並列印之後,去警局提告。
被前男友的
對方沒有指涉具體事實,謾罵比較可能構成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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