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交通事故 > 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交通)刑事部分結束剩餘民事

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交通)刑事部分結束剩餘民事

  • Dante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4-17 18:42 
  • 文章人氣:59
  • 個人積分:2
  • 我想諮詢剩餘的民事賠償,因為我是行人被一台車撞上,所以我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刑事部分已經結束了剩餘的民事求償,因為我有收到民事的調解,因為調解失敗我後續有收到民事裁定內容是 上列原告與被告000間損害賠償(交通)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一、二事項,逾期任一未補正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本件原告起訴狀事實理由欄未記載請求被告賠償之各項內容、金額為何?並請檢附各項內容及金額之證據。 二、本件請求之原因事實為何? 三、原告補正或陳報之上開書狀及事證,均請提出繕本及所附證 物資料影本,以利寄送被告。 我在刑事部分已經有給法官看我的求償內容,但好像民事部分是分開判,我現在有我的求償資料以及車禍事實內容與求償內容文字 但我不知道要如何提交到法院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4-17 20:14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7196
  • 律師評價:2136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經常處理車禍案件,經驗豐富

    1、刑事跟民事,是不同法官判決。您必須盡快提出書狀,否則訴訟會被駁回

    2、針對法院來函,您可以委託律師幫您提出陳報狀給法院,求償需附上診斷證明、計算標準跟收據、精神賠償部分則須附上學經歷等證明

    3、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高維志律師LINE ID:lightkkao電話:0988679260
    這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跟高維志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不願意提供的,請不要加LINE)
    (本平台為匿名詢問,高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並未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加 LINE ID:lightkkao諮詢,請直接傳訊息,並告知您的:姓名、電話與目前居住的縣市。還有在法律諮詢家的哪篇文章看到我的,謝謝您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4-17 22:06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8846
  • 律師評價:505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197條: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213 條: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

    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

    是本件民事法院要釐清訴之聲明?請求權基礎?以及您的損害賠償請求有無依據?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故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倘就法律攻防無法主張,建議您委任律師為之,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黃崑雄律師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張哲軒 (張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4-18 00:37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48
  • 律師評價:35 │ 律師證號:109臺檢證字第15738號
  • 您好,依您描述

    1.民事與刑事分開不同程序

    2.您有提出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應該沒有特定或說明請求的金額,所以法院要求補正

    如果對於內容不知如何書寫,可以與律師討論

    如有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 若有需求或疑義,歡迎進一步諮詢, Line:@lawcch 網站:www.lawyercch.com
  • 洪維廷 (洪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4-18 16:40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8814
  • 律師評價:967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332號
  • 您好,本所處理過類似案件,分析如下:

    1.民事跟刑事是不同法官承辦,所以您會收到補正的通知函

    2.如果不知道該如何書寫補正的書狀,歡迎聯絡本所 line: lee1314520

  • 葉鞠萱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4-18 23:33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8126
  • 律師評價:957 │ 律師證號:91台檢證字第5362號
    • 您好,根據您的敘述,建議您盡速攜帶資料前來本所與律師詳談,本所擅於防守亦可攻擊,讓律師協助您釐清事實並提供最佳解決方式,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為本所求償成功案例:

      公車司機未禮讓衝撞,律師協助求償368

      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97 

      搭乘公車下車時遭拖行倒地,律師協助求償136

      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96 

      違停貨車釀重傷 律師協助求償2百餘萬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74

      車禍遭撞身故,律師協助家屬求償勝訴1000餘萬元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89

      路面施工欠缺防滑措施,律師協助獲賠百萬

      https://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2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line電話搜尋)

      或加入lineID: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www.alicelaw.com.tw)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學經歷

      【學歷】政治大學法學士、成功大學法學碩士

      【專業資格】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專利代理人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經歷】

      台北律師公會家事法委員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司法鑑定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 昍業國際聯合法事務所 www.alicelaw.com.tw 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會員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4-20 14:16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53282
  • 律師評價:1423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民事訴訟是當事人進行主義,相關的主張、證據都要自己提供給法院,縱使刑事庭已經給過了,民事庭還是要提出。

    2、如果對於相關法律不熟稔,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書狀,倘若超過7日,法院可以直接駁回請求。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4-21 13:40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7728
  • 律師評價:194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法律諮詢服務,單次不限時數,若後續確定委任,已酌收之諮詢費將可從委任費中扣除。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https://reurl.cc/vdzGZe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https://lin.ee/ifEZK5G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信箱:hengdalawbrandon@gmail.com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https://pse.is/QFE4N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網: 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s://reurl.cc/VDxnlb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04-22 11:16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2538
  • 律師評價:81 │ 律師證號:109台檢證字第15762號
    • 您好:

      根據您提供之資訊,
      建議您將手中的資料彙整,
      並儘快與律師諮詢以維權益。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
      聯繫方式:  
      網址:https://infinity-lawyer.com/
      線上諮詢表單:https://reurl.cc/QEla20
      電話:02-7749-0629
      官方LINE ID:@159rwykq  
      Email:cjyang@zhuoyue.one
      IG搜尋:infinity_lawyer 
      FB搜尋: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