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離婚協議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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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5-16 11:24 最後編輯日期:101-05-17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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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沒辦法兩願協議離婚,就必須向法院訴請離婚。因為分居已經兩年以上,在實務上通常會認為已經構成有不能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且當初太太分居原因是因為先生不工作,也不願意照顧未成年子女,會被認為有合法原因,所以過失在對方,這時候太太可以直接向法院訴請離婚的,並且因先生不撫養,一併請求監護權及子女改姓皆可同時進行。
(參照民法第1050、1052條第2項)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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