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患憂鬱症簽的契約是否具法律效力
- 張祐豪律師 (張祐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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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1-10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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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並不在於你的母親精神狀況如何
應該在於,對於這種強迫推銷(訪問買賣),是否有辦法解除契約
一、七天之內可以無條件解約退貨
二、超過七天,可以以契約有瑕疵,解約退貨。若無瑕疵,則無故解約,也只要賠償損失。具體,還是要看使用情形、損害狀況而定。
三、從早到晚一直推銷,還叫人解除勞保來購買,有可能亦違反公平交易法。
建議你向消保會直接申訴,請他們幫忙處理。
- 張律師 電話0958286008 歡迎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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