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繼承與贈與 > 已過繼承遺產時效

已過繼承遺產時效

  • bbjoh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3-08 13:30 
  • 文章人氣:1368
  • 個人積分:2
  • 您好:

    家母於99年過世,我是繼承

    家母名下一間房地產自用,至今超過2年尚未辦理過戶至我名下(因忙於家務結婚生子父重殘住院),

    但期間均有正常繳交房屋稅及相關支出(水費電費瓦斯費...)

    惟無意中發現土地法有規定(註一)

    請問:

    以我這樣的情形真的會罰嗎?

    如果會罰(大約1X萬)

    因家務煩忙家庭負擔沉重,實無損害政府及他人權益,

    是否可以申請免罰或降低罰款

    以上 謝謝

     

     

    註一:依據土地法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申請登記繼承人除有以下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於公告期間檢附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政事務所提出外,逾期仍未申請者,由市 政府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辦理者,將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所得價款如繼承人未於十年內申 請提領者,將歸屬國庫。為避免被列冊管理之動產遭到標售,相關繼承人應儘速申請辦理繼承登記,以避免權利受損。
    請問

     

  • 蔡律師 (蔡)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3-09 18:18 
  • 文章人氣:547
  • 個人積分:2794
  • 律師評價:257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383號
  • 會被罰,但您可以分期。比被拍賣執行好吧!

    或許您可以跟律師預約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推薦一個網址:http://blog.udn.com/lutong01,該律師事務所提供電話免費法律諮詢,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http://faton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