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你好:事情的
- 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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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0-10-28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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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律師你好:事情的經過是這樣.有一天剛好開車經過收費站.結果被交警在路間攔下來.就搜車子..結果搜到放置在車內的一些工具.裡面工具只有1.2樣跟電纜線有關的!其他都是日常生活中用的到的..就因為這樣被帶回交代工具是誰所有...無緣無故警方對車上所有人認定是偷電纜的嫌疑犯來問口供!然後拿出那輛車所有這段期間所經過的ETC紀錄來.就說只要這輛車有經過這路段電纜就會失竊或被破壞.並且承包商(被害人)口頭說有見過車上的人曾在案發現場附近100公尺的道路上看過面.但沒有任何證據也沒有任何照片.這樣不知道是否有犯了罪!這樣的陳述經過是否有起訴的可能....!!!請速回留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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