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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軒 102-04-29 16:08

我4/30要以被告的身分開庭 是毒品案(K他命) 今年實齡19歲
我們是在好樂迪被抓的
警察來的時候 沒有當場找到東西
可是在廁所的馬桶蓋上面有殘渣根夾鏈袋
我們共26個人被帶回警察局
後來有人的東西藏在沙發的隙縫被找到送來警察局(淨重33.8G共11包每包是分開的最外面再用大的夾鏈袋裝起來)
後來加小弟我只有6個人承認有吸食
其它5個人都說是抽測所馬桶蓋上面的但不知道是誰的
最後我是替人頂罪的承認了廁所的跟那包33.8G是我的
我本身只有吸食
那包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我的口供是說我進去廁所吸食時沒有別人也沒有跟別人說我有或是廁所有殘渣
警方問我東西哪裡來的我說從酒店以1萬元向不知名人士購買50G來自己吸食的
剩下的就是被抓時的33.8G
當時是被用吸食根轉讓起訴的
可是現在開庭要說那包33.8G的是真正的那個持有人的
不是我的 我只是當時頂罪爾以
那個持有人也有承認有吸食
那個持有人4/30當天也要開庭是以證人的身分開庭他也知道我要翻供說是他的
我當時已經承認廁所馬桶蓋上面是我進廁所吸食時補小心多倒出來的
可是廁所馬桶蓋上面的真的不知道是誰的
現在要翻供說不是我的可是我交代不出來是誰的(真的不是我的)
就是說那包(33.8G)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還有另一個人4/30也要以證人的身分開庭
他也是有承認有吸食 可是他是我們去唱歌當天的壽星所以喝得很醉
他在錄口供的時候說他抽的是我倒給他抽的(這我在做筆錄時警察問我的)
我當然否認他說的
~~~~~~~~~~~~~
(我本身只有吸食,廁所的殘渣跟那包33.8G真的都不是我的,我為了替人頂罪才承認的)
可是我當時被移送地檢署的時候都承認了
現在要說都不是我的
翻供就對了
我要怎麼說對我最有利?
因為是開下午4點的庭!

我這樣全部翻供偽證罪會成立嗎?

請問律師!

那我該怎麼說?如果我在法庭上說我是替人頂罪的那我會不會有罪?

我只說的出那包毒品是誰的,而廁所馬桶蓋上面的真的不知道是誰的!

我該怎麼回答對我最有利?

我這樣有沒有可能會被收押?

阿飛 102-04-28 18:22

各位大大你好~本人因為監聽譯文跟一個證人的指證一開始被羈押了快四個月,地方法院判決五年六個月~最高法院判決2年8個月~再警巡筆錄跟法院都沒有承認我有賣給林小姐!但是這件案子是檢察官申請專案下去進行~一開始是因為我乾妹把東西賣給校園學生簽扯到我身上!檢察官才會追尋毒品上游!目前最高法院已經駁回並且執行指揮書已經下來超過時間了!目前想法想要請律師提出非常上訴或是異議!我想承認轉讓並且告訴檢察總長事情的經過~因為本身是酒店經濟跟幹部~客人跟小姐不能得罪所以有時客人需要毒品的時候都會請我幫她們拿如果我以不賺取任何差價的方向~並且承認我有把毒品交給林小姐,但是是無償轉讓的方向,並且把當初害我的那位乾妹供出來!因為其實我乾妹在警察局的時候就已經被他的毒品下游指正他販賣毒品了,但是在地檢的時候經過我請求她們不要繼續害他她們在地檢的法庭上才改口供的,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可能申請非常上訴成功~或是異議成功~我想要承認無償轉讓把刑期減短到六個月以下  (我是因為K它命三級販賣~只有一個證人林小姐的指正跟監聽譯文來判決的)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本案業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本案應思索是否有符合再審事由之可能,如您主張原判決所憑之證言屬於虛偽,則可循此途徑聲請再審,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飛 102-04-28 17:52

各位大大你好~本人因為監聽譯文跟一個證人的指證一開始被羈押了快四個月,地方法院判決五年六個月~最高法院判決2年8個月~再警巡筆錄跟法院都沒有承認我有賣給林小姐!但是這件案子是檢察官申請專案下去進行~一開始是因為我乾妹把東西賣給校園學生簽扯到我身上!檢察官才會追尋毒品上游!目前最高法院已經駁回並且執行指揮書已經下來超過時間了!目前想法想要請律師提出非常上訴或是異議!我想承認轉讓並且告訴檢察總長事情的經過~因為本身是酒店經濟跟幹部~客人跟小姐不能得罪所以有時客人需要毒品的時候都會請我幫她們拿如果我以不賺取任何差價的方向~並且承認我有把毒品交給林小姐,但是是無償轉讓的方向,並且把當初害我的那位乾妹供出來!因為其實我乾妹在警察局的時候就已經被他的毒品下游指正他販賣毒品了,但是在地檢的時候經過我請求她們不要繼續害他她們在地檢的法庭上才改口供的,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可能申請非常上訴成功~或是異議成功~我想要承認無償轉讓把刑期減短到六個月以下  (我是因為K它命三級販賣~只有一個證人林小姐的指正跟監聽譯文來判決的)

判決已經確定 要再救濟 只能提出再審或是請求非常上訴 不過如果你只是爭執事實認定的問題 看來成功機會都不大

阿軒 102-04-25 20:36

我4/30要以被告的身分開庭 是毒品案(K他命) 今年實齡19歲
我們是在好樂迪被抓的
警察來的時候 沒有當場找到東西
可是在廁所的馬桶蓋上面有殘渣根夾鏈袋
我們共26個人被帶回警察局
後來有人的東西藏在沙發的隙縫被找到送來警察局(淨重33.8G共11包每包是分開的最外面再用大的夾鏈袋裝起來)
後來加小弟我只有6個人承認有吸食
其它5個人都說是抽測所馬桶蓋上面的但不知道是誰的
最後我是替人頂罪的承認了廁所的跟那包33.8G是我的
我本身只有吸食
那包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我的口供是說我進去廁所吸食時沒有別人也沒有跟別人說我有或是廁所有殘渣
警方問我東西哪裡來的我說從酒店以1萬元向不知名人士購買50G來自己吸食的
剩下的就是被抓時的33.8G
當時是被用吸食根轉讓起訴的
可是現在開庭要說那包33.8G的是真正的那個持有人的
不是我的 我只是當時頂罪爾以
那個持有人也有承認有吸食
那個持有人4/30當天也要開庭是以證人的身分開庭他也知道我要翻供說是他的
我當時已經承認廁所馬桶蓋上面是我進廁所吸食時補小心多倒出來的
可是廁所馬桶蓋上面的真的不知道是誰的
現在要翻供說不是我的可是我交代不出來是誰的(真的不是我的)
就是說那包(33.8G)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還有另一個人4/30也要以證人的身分開庭
他也是有承認有吸食 可是他是我們去唱歌當天的壽星所以喝得很醉
他在錄口供的時候說他抽的是我倒給他抽的(這我在做筆錄時警察問我的)
我當然否認他說的
~~~~~~~~~~~~~
(我本身只有吸食,廁所的殘渣跟那包33.8G真的都不是我的,我為了替人頂罪才承認的)
可是我當時被移送地檢署的時候都承認了
現在要說都不是我的
翻供就對了
我要怎麼說對我最有利?
因為是開下午4點的庭!

我這樣全部翻供偽證罪會成立嗎?

林智群 (klaw) 102-04-25 22:51

妳從頭到尾都沒提到是替誰頂罪,就算講了,

怎麼證明你講的是真的?

法官也不見得會相信,

建議考慮清楚,

不過翻供並沒有偽證罪的問題

阿軒 102-04-28 22:41

請問律師!

那我該怎麼說?如果我在法庭上說我是替人頂罪的那我會不會有罪?

我只說的出那包毒品是誰的,而廁所馬桶蓋上面的真的不知道是誰的!

我該怎麼回答對我最有利?

我這樣有沒有可能會被收押?

阿軒 102-04-25 20:31
我4/30要以被告的身分開庭 是毒品案(K他命) 今年實齡19歲 我們是在好樂迪被抓的 警察來的時候 沒有當場找到東西 可是在廁所的馬桶蓋上面有殘渣根夾鏈袋 我們共26個人被帶回警察局 後來有人的東西藏在沙發的隙縫被找到送來警察局(淨重33.8G共11包每包是分開的最外面再用大的夾鏈袋裝起來) 後來加小弟我只有6個人承認有吸食 其它5個人都說是抽測所馬桶蓋上面的但不知道是誰的 最後我是替人頂罪的承認了廁所的跟那包33.8G是我的 我本身只有吸食 那包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我的口供是說我進去廁所吸食時沒有別人也沒有跟別人說我有或是廁所有殘渣 警方問我東西哪裡來的我說從酒店以1萬元向不知名人士購買50G來自己吸食的 剩下的就是被抓時的33.8G 當時是被用吸食根轉讓起訴的 可是現在開庭要說那包33.8G的是真正的那個持有人的 不是我的 我只是當時頂罪爾以 那個持有人也有承認有吸食 那個持有人4/30當天也要開庭是以證人的身分開庭他也知道我要翻供說是他的 我當時已經承認廁所馬桶蓋上面是我進廁所吸食時補小心多倒出來的 可是廁所馬桶蓋上面的真的不知道是誰的 現在要翻供說不是我的可是我交代不出來是誰的(真的不是我的) 就是說那包(33.8G)跟廁所的都不是我的 還有另一個人4/30也要以證人的身分開庭 他也是有承認有吸食 可是他是我們去唱歌當天的壽星所以喝得很醉 他在錄口供的時候說他抽的是我倒給他抽的(這我在做筆錄時警察問我的) 我當然否認他說的 ~~~~~~~~~~~~~ (我本身只有吸食,廁所的殘渣跟那包33.8G真的都不是我的,我為了替人頂罪才承認的) 可是我當時被移送地檢署的時候都承認了 現在要說都不是我的 要翻供就對了 我要怎麼說對我最有利? 因為是開下午4點的庭! 客服 2013-04-25 19:39:06: 那就是直接翻供,指出真實擁有的人 我 2013-04-25 19:40:07: 可是廁所馬桶蓋上面的不知道是誰的 那包33.8G的擁有人 友要承認那包 原本我承認馬桶蓋上面的是我的 可是現在要翻供我交代不出來是誰的 我該怎麼說? 我這樣完全翻供會構成偽證罪嗎?
既然是替人頂罪才承認,顯然知道是何人,否則何來替人頂罪
小威 102-04-03 16:19

律師大人您好:
想請問幾個問題
事情經過: 3/24 晚上8點多 開車載女友(女友的車)到朋友小吃店用餐
因為我負責開車 所以只喝一杯330CC 啤酒(過程中與茶互相交幻喝 有朋友可以做證)  其他都我女友在喝
我們吃到晚上12點離開  後來因為跟女友吵架   女朋友先走  後來因為有點累 在車上休息一會(女友的車)
時間大概從 離開小吃店 到早上4點多 醒來後 去吃早餐(早上4:30) 吃完後就返家(早上5:00)  返家過程中 
女友打電話過來 說在我家樓 下大廳等我 有事跟我說 我到我家大樓樓下大聽旁把車停好時 時間差不多早上
5:34 那時看到他跟她家人都在 一定是要找我吵架 所以下車時 隨手從我女友車上拿了一瓶 剩下不多的小高
梁喝  後來當時我女友因為喝多了 懷疑我偷拿她東西  然後就跟她家人說 要報警抓我 過程中因為我很生氣  
我就座在旁邊樓梯上面喝從女友車上拿的小高梁喝 喝完後隨手丟在旁邊的花埔(連同她的另一台車鑰匙一起丟)  
過沒多久5:47左右  警車就開車到現場 到現場了解一會過後 問說車是不是我開的 我回答是 但我女友堅持要持
要對我提出竊盜 6:07分左右 新北市鑑識小組 到現場採證 把車上裡面的東西拍照存證  在鑑識小組採證的時候 
他家人(爸爸) 在花埔看到疑她遺失的東西 後來鑑識小組去查看後 發現一把鑰匙  問我女友這把鑰匙是不是她遺
失的 我女友說不確定 要等回去後開看看才知道 6:45 我女友跟警察說我酒駕 警察對我進行酒測 一開始我反對 
可是警察用威脅的口氣跟我說 如果不配合 就直接開拒絕酒測的罰單 後來酒測除來 0.56 他們要以公共危險與竊
盜案把我移送 做完筆錄時 警察有對我做酒測測試(劃圈圈 單腳獨立站30秒 走直線) 都有通過 後來做完筆錄後 
我女友就先行離開  我等移送偵查隊  後來到了快中午我就被送到偵查隊 在裡面待了快一小時 他們說筆錄有缺 
要再補做一次 然後這案子用函送的 等法院傳單來在出庭就好 就這樣又被送回到派出所 等了約一小時後警察跟我
說 因為當時幫我做筆錄的警察已下班 所以晚上再來重做筆錄 3/25 22:30左右 筆錄時警察有問我是否通意夜間
問 我有說同意 我跟我女友又再做一次筆錄 我女友在這次做筆錄(第2次筆錄)時 因當時酒精尚未退去 忘記原本東
西放那裡 後來清醒來後承認原本已遺失的東西已全部找回 想要放棄告訴 請問律師大人們?


1. 當初在現場要進行酒測跟在派出所做筆錄時 警察有問我要不要請律師 我當時都說不用       如果這樣 後來出庭 還可以請律師嗎? 
2. 當初第一次筆錄做完警察有開我一張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5條 第1項 酒後駕車 酒測值0.56的罰單       警察說這是例行性作業 一定要開 等到時候 上法院 如果判我沒罪 這張就可以做廢  請問這是真的嗎?         
3. 罰單上寫102.4.7 前應到案 可是還沒收到法院寄來的傳票 我要去嗎? 
4. 第2次筆錄時 警察有把我筆錄做更改 把原本筆錄逮捕到案改成通知到案  請問這對我有什麼影響?
5. 當初做筆錄跟警察到現場時 我有一直強調 我把喝完的酒 丟在旁邊的花埔 可是他們都沒有去找 那我該怎麼證明 我是下車時喝的酒呢?
6.當天監視器畫面我有看過一遍 因為監視器有死角  我在喝酒時 與丟酒瓶的動作都沒被拍到 加上當時有跟警察說   酒瓶是丟在何處 但卻沒進行搜證  我該怎麼證明   
7. 因為跟女友的關係 我這邊有她的鑰匙 車子有是經過她的許可開的 她也知道 可是現在已跟女友分手 如果出庭時   她改口供(當時竊盜筆錄內容) 怎麼辦?
8. 到時如果有需要證明我在朋友小吃店用餐時 只喝一瓶330cc的啤酒與茶交互喝 出庭時需要帶證人一起去嗎? 對我   的酒後駕車一案有幫助嗎?
9. 當時警察有到現場(我們家大樓)調監視器 聽大樓警衛說 警察什麼東西都沒出示 就直接拿手機出來錄影 請問這樣   沒搜索票就直接 錄影 這樣可以嗎? 可以做為證據嗎?
10.因為目前待業中 沒收入 請問那裡有免費的律師可以幫我? 需要什麼條件? 該怎麼申請? 去那申請? 需要準備什麼   東西? 
11.上述的竊盜案與公共危險罪 酒後駕車 有成立嗎? 如果成立我會被怎麼罰? 有什麼權力是我可以爭取的?
12.這場竊盜案與公共危險(酒後駕車)官司 如果請律師打贏的機會高嗎? 又如果不請呢?

13.我的案子 涉及到那些法?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3 21:36
回覆 小威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人您好:
想請問幾個問題
事情經過: 3/24 晚上8點多 開車載女 ... (恕刪)

律師不是慈善事業,所以沒有免費律師這回事,頂多有免費電話諮詢而已。

如果您要請律師扶助,只有通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才能獲准義務律師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謝謝。

小威 102-04-03 22:52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威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住新北市 五股區  請問要怎麼聯絡呢?

狐狸 102-03-25 12:19
我想問.如果2個人在倉庫做完愛.是2情相悅的.事後走出房間.都沒有異常.還一起搭同一部電梯.事後女方報警說她被性侵害.請問怎樣檢察官如何去蒐證.地方是在百貨公司B3倉庫 2013-03-25 01:11:54 補充 我的疑問.1當時在房間裡再做撫摸的同時.女方有講電話.跟對方說我先忙一下....如果不是願意的為何不在當時求救.2事後門是男方開的.女方關門.為何他不趁南方走了可以自己.反鎖在倉庫裡面.打電話求救.3部是自願的.為何要跟男方一起等電梯.還搭同一部電梯呢.4坐電梯時有在說電話為何不在哪時求救呢.5電梯的旁邊是逃生門是隔開的.為何女方不趁機逃跑.6從倉庫出來時B3是停車場哪麼空曠為何不馬上逃離呢 2013-03-25 02:16:37 補充 警方說受理報案完時.已經去調閱監視器了.並沒有當天抓我.還是我本人打去說要到案說明一切.我要問的是.1警方有去調監視器.但為什麼我沒有當天被抓去警局呢.2如果對方只有驗傷單(有男方的精液).可以舉證被強制的嗎3男方也做完口供了.警方也說就事實陳訴就可以了.只是不明白.如果是有證據我是對女方違反意願.強制性交這是重罪.為何錄口供完.就放人了呢 筆錄上我也承認雙方是2情相悅的.有發生關西.哪女方要怎麼舉證他不是願意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現在女方是告訴人,而告訴人之告訴是否可信,不同的檢察官會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您仍要積極保留證據,若有您當時之通話,則要聲請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警方做完筆錄後會將卷證送回地檢署,嗣後地檢署會寄發通知單傳喚您到庭說明,建議您事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狐狸 102-03-25 12:13
我想問.如果2個人在倉庫做完愛.是2情相悅的.事後走出房間.都沒有異常.還一起搭同一部電梯.事後女方報警說她被性侵害.請問怎樣檢察官如何去蒐證.地方是在百貨公司B3倉庫 2013-03-25 01:11:54 補充 我的疑問.1當時在房間裡再做撫摸的同時.女方有講電話.跟對方說我先忙一下....如果不是願意的為何不在當時求救.2事後門是男方開的.女方關門.為何他不趁南方走了可以自己.反鎖在倉庫裡面.打電話求救.3部是自願的.為何要跟男方一起等電梯.還搭同一部電梯呢.4坐電梯時有在說電話為何不在哪時求救呢.5電梯的旁邊是逃生門是隔開的.為何女方不趁機逃跑.6從倉庫出來時B3是停車場哪麼空曠為何不馬上逃離呢 2013-03-25 02:16:37 補充 警方說受理報案完時.已經去調閱監視器了.並沒有當天抓我.還是我本人打去說要到案說明一切.我要問的是.1警方有去調監視器.但為什麼我沒有當天被抓去警局呢.2如果對方只有驗傷單(有男方的精液).可以舉證被強制的嗎3男方也做完口供了.警方也說就事實陳訴就可以了.只是不明白.如果是有證據我是對女方違反意願.強制性交這是重罪.為何錄口供完.就放人了呢
1.妨礙性自主犯罪 通常多沒有其他人親見 所以調查證據主要從其他客觀事實去認定 2.尤其告訴人證詞是否合理 至於其是否有求救機會及可能 當然也是考慮因素之一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23

 你這不是重罪,不需要羈押,

至於雙方是否為兩情相悅,必須提出一些證據如對方沒有即時呼救以為證明

綠幽靈 102-02-24 02:25
我的認知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強行法。
2. 民法第 71 條 (違反強行法之效力)
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
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不在此限。
3. 民法第 72條: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問題情境如下
1. A住戶私人店面於道路轉角1樓,門口畫有紅線。
2. B住戶為停車方便,與A住戶約定門口供停放
3. B住戶按月支付停車費1000元予A住戶。
4. 雙方維持租賃關係己逾2年,僅第1年時定立租賃契約,後已未續定訂約。
5. 租賃期間B住戶倒車時有刮傷A住戶外牆約1個手掌大範圍牆壁。
6. 鄰居C 進行檢舉,警方進行拖吊作業。
7. B住戶終止租約,請求住戶A返還押金及當月租金
8. A住戶逕扣押金租金粉刷外牆拒絕返還。

問題如下
1. 雙方所訂契約是否無效? 我認為應該自始無效,這是我的疑惑。
因道路供公眾通行,任何人皆無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擅定作為停車場。

契約有效無效,關係著日後法律發展。請各位大大協助解答,感謝。
康寶嘉 102-01-30 22:11

您好:

有客人以偷竊得來的外幣到我工作的外幣收兌處兌換成台幣,

如果我因疏忽,未完整登記該名客人的身分資料,

參酌民法刑法的相關規定,請問故買贓物罪是否仍成立?

若該筆收兌未確實登記身分資料、申報予主管銀行

除違反銀行內部管理辦法而被記缺失外,

是否觸犯其他法條?

若我提供作為證據的買入登記,與先前我做的筆錄,以及偷竊嫌犯的口供

在時間及價錢上有出入,請問檢察官可能會採信何種說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有故買贓物罪問題,或只是行政缺失,重點在於您如何去證明您沒有故買的主觀犯意,此需從客觀證據來證明,為本件之重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康寶嘉 102-01-31 10:21

感謝謝律師的回復!

請問這是否能援引民法951: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之物,如係金錢或未記載權利人之有價證券,不得向其善意受讓之現占有人請求回復。

被害人於法律上已無返還回復之請求權者,亦非刑法上所稱之贓物,而難謂成立贓物罪?

阿達 102-01-11 23:45

文筆不好 請見諒
第一次是:關係人   第二次 案由: 詐欺案件 附註:被告
起因:我在網路應徵工作,內容是帶買物品帶送之 類,就e-mail基本資料跟履歷,是有叫我確認銀行帳戶是否可正常使用(當時還沒叫我寄帳戶給該公司),矛盾就是寄給他說要測試(那我就自己匯款測試就 好了),確認後就說今天開始待命上班,但後來我查此公司名稱,寄信給該公司確認有無職缺,後來有回覆說無職缺,所以當然是想該公司是騙人(但不知道從事哪 種騙人方式),也打過165詐騙,是說以自己沒被騙金錢寄帳戶的話可以做看看,

所以隔天公司自稱陳經理就打來說要去指定的地點拿資料,對 方來了之後,有跟對方告知公司可能是騙人或詐騙的他資料有履歷、銀行帳戶跟金融卡(因為不知道該公司是要做啥行為)後來也是說可能也是跟我開始說的一樣, 所以說過之後可能也是為了有工作,還是拿給,我在寄到陳經理指定地址,後來第2天要收的被晃點,第三天是2個女生,雖然公司叫我拿了就走我也依照第一位跟 她們說明,其中一位就比較謹慎,我跟她說資料我先拿走,因為怕公司叫我寄回去給他們看(如果沒拿就被發現跟她們說好的),後來公司打給她們,謹慎的那位女 生接聽,說到後來就沒要應徵的意思,資料後來公司也沒要我去寄過去,現在我房間收起來;

隔不到2個禮拜的樣子 寄出去的第一個就被警示帳號了,先是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找偵查佐 XXX,錄影及口供,PS:在尚未錄口供前,給我資料的那位先生找我協助他提供我所寄出的地址以及陳經理等打給我的電話,是請我協助說 到時口供不要說知道對方可能是 騙人或詐騙的跟要我不知道他拿什麼資料給我,他們有問律師,說這樣看能否判輕點或無罪,但是最後還是無法瞞過偵查佐的警員,中途就跟他說明後的開始,就如 同起因說的如時回答了(以及傳票都據實回答)

今天到高等法院的法律諮詢 律師是說到時到法官也是據實回答;後來我在網路查對於詐欺等有經驗的先諮詢了一下,說是快結案了第二次是被告的話,最好是寫訴訟檢察官的樣子,若依用心 的程度中等的話是六萬(不要被關),看價錢寫有到2-30萬的,有少數案例也是他們意外被判無事。

是否給我資料的先生 可能依律師的吩咐把責任推給我,那我有什麼 有利法的條或證據反駁或反告? (測謊嗎) 到時如果對方說都沒有還有機會請法官說測謊,或者等結案在上訴不服?
PS:第一次傳票偵查庭,我跟給我資料的先生一起問話,檢察官幾乎問他比較多,有說到既然我都跟你說明後為什麼還要給我寄出,律師就說因為這位先生是在104求職,對方也是說在104看到他求職才打給他,因為是相信104是有規模的人力銀行才把資料給我。

結論:自己不會寫,時間也不知是否夠上網查詢範例等等,但請律師寫的話根本沒那麼多錢,免錢的法律諮詢是否有替平民免費寫?還是有機關可以幫忙的

後續我?等法院開庭通知 還是該馬上有什麼處理動作。
(如有不清楚等 請留言糾正我)我完全沒有要欺騙的意思,請各位幫我想想怎樣才能無罪或被判最輕的刑責。

麻煩各位律師的  提問及指導

1.涉及幫助詐欺罪 主要判斷就是有沒有幫助詐欺故意(未必故意) 2.如果確實因求職關係遭騙 本身也是被害人 這種案件在實務上確實有無罪的可能 3.可以舉出或調查求職通聯 網頁 或是其他證人 如何可以合理說明求職被騙過程 4.律師也是一種職業 我想應該沒有那麼多所謂免費的律師

阿達 102-01-12 10:3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涉及幫助詐欺罪 主要判斷就是有沒有幫助詐欺故意(未必故意) 2.如果確實因求職關係 ... (恕刪)

恩  謝謝律師的回覆 
之前看過電視說中低收入戶可以申請律師之類,由政府或救國團之類補助,當然也是要符合條件,關於這個我會從網路查詢。

3.可以舉出或調查求職通聯 網頁 或是其他證人 如何可以合理說明求職被騙過程。

所以以第3點,我目前要從正牌公司回覆給我的E-MAIL 列印下來,165的紀錄要去調嗎,

自於證人的話就是另外2位女生,?要先跟她們聯絡請當我的證人,還是到時跟法官說,看法官由無必要性在傳喚證人?

你如果符合低收入資格

可以去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你

 

當然,這個諮詢網上面的律師

都非常熱心、而且非常有經驗、有專業能力

你不妨參考看看

 

律師還是有成本的負擔,不能完全為你免費服務

遇到事情,還是要解決

其實,有的律師其實收費也非常平實,不會很貴

你也可以參考參考

小雖 102-01-09 15:07

朋友又犯了竊盜 (普通竊盜罪)

95年1年3月(減刑7各月) 原判1年3各月緩刑2年 因再犯撤銷緩刑 大赦變7月

97年8各月(減刑4各月) 大赦變4月

98年6各月

以上皆易科罰金 都是普通竊盜

這是第四次在
101年12月他又犯了竊盜罪 (說實在我實在很不想幫他請教各位大大)
口供上面是12/12上班時間.他剛好經過被害人機車.看到置物箱外面有皮包的背帶外露.經濟不允許的他.衝動犯了罪.竊取1.1W與其他一些證件.他說他只拿取現金.其他證件他對警察說他忘記不知道丟哪去了.他還說警察幫他做筆錄的時候.知道他是因為經濟狀況不好才做錯.還交他怎麼說口供.他自己說筆錄做的還很不錯*我都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

(因這樣犯錯.警察查到他上班地點.居然傳影印照片去.告知照片裡面的人請他到警察局協助調查.結果沒工作了.原因他老闆把警察給他的照片.拿去給全部的員工討論說這個人犯罪.就這樣沒了工作)


也許是可憐吧! 他家中有 父 母 他 他兒子 弟弟
他父親65歲沒什麼收入
他母親60歲領有 重大傷病卡 (惡性乳癌) 沒收入
離婚 國中學歷 (家中算是唯一的經濟來源)
他兒子上國中 (單親)
他弟弟在國外
這就是他戶口名簿的內容

他自己說 他有去警察局製作筆錄.坦承一切是為了經濟壓力.也承認他又犯罪.這次我想他應該會被判很久了吧

他現在每天都心神不寧.偶爾哭.偶爾狂笑.我看了都心煩.他整天都在擔心

請問大大能用白話告知小妹嗎? *******不要條文********

1*他這次會被關多久?(大概就好.我知道是法官自由心證)

2*他會有後續的強制工作或者是執行前強制工作嗎?

3*有可能在罰金嗎?(小妹借他太多了)

4*他說他再做口供的時候.有跟員警說他想跟被害人道歉跟賠償和解.可是遲遲未等到和解時間.這樣該怎麼做?

5*是否需要寫悔過書?如有悔過書與和解書.那當第一次開庭再給檢察官就可以了是嗎?還是要提前拿給法院轉交至檢察官手裡呢?

6*有可能再檢察官那邊申請簡易判決嗎?或是法官前面認罪協商呢?

7*在第一次開庭.可以請大大照我上續問題.提供他第一次需要帶的任何證明文件嗎?

8*悔過書 和解書 有詳細的範例可以供參考的嗎?

9*有類似案件判決書可以供參考的嗎?

10*有機會勞動服務?**請大大簡單說不要條文**

11*在此謝過各位大大的幫忙

小鐘 102-01-05 05:26

假設 有警察持搜索票進屋收索

將人帶回警察局時 錄口供時他會拿部分監聽譯文指認嗎!?

還是監聽譯文是留在 開庭得時候呢!?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5 12:27

警方都能拿搜索票來搜索,會沒事先監聽誰是藥頭嗎?

藍天 101-12-26 02:07

A:我方

B:詐騙

 

B已經匯款把詐騙的錢+補償的錢給我,目前私下已經和解,但法院那邊傳票還沒到,對方要求到法院時候,跟檢察官說,一開始以為是詐騙案,後來對方有還錢了,跟檢察官說這是誤會。

(我當初在警察局錄口供,是以對方詐騙我點數的口供。對方還未到警察局說明。)

這樣我會觸犯法律嗎?

或者這有可能被對方反誣告嗎?

1.如果有詐欺情事 縱使將來對方不成立犯罪 你也不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2.不過如果你任意更改供詞 你可能有偽證罪的問題

藍天 101-12-26 12:49

目前對方是想把他的刑責搞成誤會,讓她不會被判刑,因為他說他之前就有過暴力討債紀錄,假如這次有詐欺罪,就要去坐牢,所以想讓我到法院時候,跟檢察官說這是場誤會。

那想請問一下,要怎樣處理比較好?

建議照事實回答。又,對方業已匯還款項,台端可向檢察官表示此情,並表達同意原諒對方,如此對方的刑度會比較輕。

 

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101-11-24 02:23
各位大大....小弟本身有用K它命(煙) 在前1.2禮拜..後來竟然也染上了施用2及毒品安非他命 這就算了 我有一位朋友他是藥頭 他有再放安非他命及K它命,也就是在這時候我染上2級安非他命也就是前1.2個禮拜的事 我當時因為沒什麼錢工作也不穩定,自己不知道在幹麻迷失了方向 相當後悔,當時他又想借我的車送東西拜託我 因為我的車比較快 而他的車又壞了 所以就這樣的變成他會免費給我東西 不然就有時會便宜給我,然後我借他車,我借他車時 我就會呆在他的租屋處吸食毒品,到後來甚至有時我要去哪裡時我會順便幫她拿毒品去給他的下游(但這次數沒幾次) 下游會給我錢要我轉交給我那位藥頭朋友...但我完全沒抽取利潤 只有他一樣的會給我免費東西吃 跟有時會比較便宜,這樣持續差不多1個多星期在他的租屋處被衝了 當時我正要出門,警察是突襲的衝進來 我那位藥頭朋友正在睡覺,當時我身上完全沒東西,而租屋處所有販賣工具跟吸食工具跟7克多安發他命,k它命沒有(他剛好沒接)我朋友都說是他所有的,被抓當天筆錄口供驗完尿隔天開庭我插不多都這樣說,我朋友交保5萬 我交保1萬 ,現在再等判決書,想請問大大 這樣我會被判大約多久 在開庭時 跟檢察官我都有說希望再給我一次機會 真的是迷失方向 不會再犯

真的是 不是從哪裡跌倒哪裡爬起來
而是要知道為何跌倒而不要再重蹈覆轍   
米琪 101-11-2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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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 101-11-18 08:23

請問各位前輩:

本女子與母親住於嘉義縣的義竹鄉下,前面住有不正常的鄰居~~~敘述罪證:曾拿刀殺妻最後導致離婚,毆打父親,到處說人是非;當過內衣賊,偷看婦女洗澡~~~~因為我晚間6:00左右會到戶外倒垃圾....那人會一直盯著你看或者,前陣子早上要出門時,那人也剛好開後門出來又盯著你~~~我已經跟他有跟他罵過一兩次~~~我被嚇到受不了後去報警,他們家裡卻說我沒證據,後來警察有過去問他們口供錄音了!!!!後來我有請人來家中前面裝兩支監視器,想慢慢搜到比較充足的證據好一次告發他~~~~請問大家或專業的律師們有沒有比較好的想法可以提供給我怎麼去蒐證好好的舉發這種不會尊重人的不正常之人!!!??

 

 

薇薇 101-11-18 07:57

請問各位前輩:

本女子與母親住於嘉義縣的義竹鄉下,前面住有不正常的鄰居~~~敘述罪證:曾拿刀殺妻最後導致離婚,毆打父親,到處說人是非;當過內衣賊,偷看婦女洗澡~~~~因為我晚間6:00左右會到戶外倒垃圾....那人會一直盯著你看或者,前陣子早上要出門時,那人也剛好開後門出來又盯著你~~~我已經跟他有跟他罵過一兩次~~~我被嚇到受不了後去報警,他們家裡卻說我沒證據,後來警察有過去問他們口供錄音了!!!!後來我有請人來家中前面裝兩支監視器,想慢慢搜到比較充足的證據好一次告發他~~~~請問大家或專業的律師們有沒有比較好的想法可以提供給我怎麼去蒐證好好的舉發這種不會尊重人的不正常之人!!!??

 

 

Mia 101-11-16 17:18

您好~因一案件恐嚇取財強制他人行動的官司問題.今天去開第一次庭.因為早已經與對方和解.所以開庭時我講的話口供與當初報案時的筆錄有些不同,都稱因為時間已久所以有些忘記了.檢察官有問我是否有受要脅所以才講"都沒有".我說不是..是因為當時有誤會..也勸時有債務糾紛..但是這些誤會都和解了!!還有我的朋友是我當時案發的證人.他今天沒出庭,請問這樣的開庭結果會是如何?我朋友證人可以不出庭嗎?若如果出庭他跟我一樣都說忘記案發的情況或者拒絕出庭當證人了可以嗎?

林智群 (klaw) 101-11-16 18:35

國民有作證的義務,你朋友還是要出席,不然可能被警方找到家裡去,

至於已經忘了細節那是另一回事,不代表就可以不出庭

小妹 101-11-15 22:56
弟弟與另一同事酒後持長鐵條與碎酒瓶打了另一同事"隨即被帶往警局筆錄後:羈押禁見了五個多月前幾天去看他:他說被判了五年多"當初的筆錄他說:有喝酒沒打人到現在還是說沒打人:該怎麼辦?要改口供嗎 ?我們沒有請律師?
妳還是先請律師閱卷 否則現在你也無法確認當時筆錄如何製作以及相關證物有甚麼
小妹 101-11-15 22:30

弟弟與另一同事酒後持長鐵條與碎酒瓶打了另一同事"隨即被帶往警局筆錄後:羈押禁見了五個多月前幾天去看他:他說被判了五年多"當初的筆錄他說:有喝酒沒打人到現在還是說沒打人:該怎麼辦?要改口供嗎 ?我們沒有請律師?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6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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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i 101-11-14 20:38

車禍判定對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45條10款 起始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先通行

我方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發生情況 我當時上班開公司的SOLIO在送文件 我直行 對方從路旁騎到我行駛車前 我煞車 還是稍微碰撞了一下

我方是自小客車 對方是普通重型機車 碰撞點在快車道上 他直接要彎向對向

對方在警方來時口供說不要救護車,沒受傷。

現在我收到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向對方請求賠償

對方不想調解 說要告就告 他也可以反告我業務過失傷害 請問在我無肇事因素的情況下 他當時口供也說無受傷 現在卻說扭傷什麼的 當時受到驚嚇講錯話 現在我也願意幫忙申請保險受傷的費用 但他不願意  說可以告他他不怕  那我可以告他嗎? 告他需要在自費申請鑑定嗎? 還有申請鑑定會不會又變我也有責任?


因為公司車只有強制險  公司又給我壓力差點丟了工作 對方不聞不問事後還說他腳扭傷我要賠他錢、賠他車 不然就告他沒關係態度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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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i 101-11-14 20:30
車禍判定對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條例45條10款 起始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先通行 我方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發生情況 我當時上班開公司的SOLIO在送文件 我直行 對方從路旁騎到我行駛車前 我煞車 還是稍微碰撞了一下 我方是自小客車 對方是普通重型機車 碰撞點在快車道上 他直接要彎向對向 對方在警方來時口供說不要救護車,沒受傷。 現在我收到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向對方請求賠償 對方不想調解 說要告就告 他也可以反告我業務過失傷害 請問在我無肇事因素的情況下 他當時口供也說無受傷 現在卻說扭傷什麼的 當時受到驚嚇講錯話 現在我也願意幫忙申請保險受傷的費用 但他不願意 說可以告他他不怕 因為公司車只有強制險 公司又給我壓力差點丟了工作 對方不聞不問事後還說他腳扭傷我要賠他錢、賠他車 態度很差!
1.初步分析研判表不是證據,必須經過車鑑會(三千元申請費)鑑定才能判斷肇事原因,所以有可能會變成你有責任。2.對方口述沒受傷而沒做「筆錄」的話,必須由你舉證當天對方確實沒受傷。3.你只有民事求償權,刑事上沒辦法告。
Remi 101-11-14 20:14
車禍判定對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條例45條10款 起始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先通行 我方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發生情況 我當時上班開公司的SOLIO在送文件 我直行 對方從路旁騎到我行駛車前 我煞車 還是稍微碰撞了一下 我方是自小客車 對方是普通重型機車 碰撞點在快車道上 他直接要彎向對向 對方在警方來時口供說不要救護車,沒受傷。 現在我收到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向對方請求賠償 對方不想調解 說要告就告 他也可以反告我業務過失傷害 請問在我無肇事因素的情況下 他當時口供也說無受傷 現在卻說扭傷什麼的 當時受到驚嚇講錯話 現在我也願意幫忙申請保險受傷的費用 但他不願意 說可以告他他不怕 因為公司車只有強制險 公司又給我壓力差點丟了工作 對方不聞不問事後還說他腳扭傷我要賠他錢、賠他車 態度很差!
沈恆 (沈律師) 101-11-14 23:36
民事求償期是2年,您可以先等6個月,確定刑事告訴期限已過後,再向對方提民事求償,以免被對方提告刑事的風險。
Remi 101-11-14 20:12
車禍判定對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條例45條10款 起始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先通行 我方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發生情況 我當時上班開公司的SOLIO在送文件 我直行 對方從路旁騎到我行駛車前 我煞車 還是稍微碰撞了一下 我方是自小客車 對方是普通重型機車 碰撞點在快車道上 他直接要彎向對向 對方在警方來時口供說不要救護車,沒受傷。 現在我收到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責任 我向對方請求賠償 對方不想調解 說要告就告 他也可以反告我業務過失傷害 請問在我無肇事因素的情況下 他當時口供也說無受傷 現在卻說扭傷什麼的 當時受到驚嚇講錯話 現在我也願意幫忙申請保險受傷的費用 但他不願意 說可以告他他不怕 因為公司車只有強制險 公司又給我壓力差點丟了工作 對方不聞不問事後還說他腳扭傷我要賠他錢、賠他車 態度很差!
如果他要提告過失傷害 依你所述狀況對方可能會有誣告的問題
阿平 101-11-10 12:06

你好,我想請問的是被害者再警局作口供時稱被告有打他之後在法院時又稱被告沒打他和限制他自由,也有說忘了不記得當時的事了,而被告也稱他沒動手,重點是被告稱自己都沒動手了而被害者出庭時也稱被告沒打他或忘了,那這樣還有需要寫和解書嗎?寫了會不會間接承認被告有動手呢?又或者和解書內容寫不管涉案與否被害者都不願再追究,這樣寫有效嗎?謝謝

阿良 101-11-02 22:57
事情發生在快兩年前,我朋友認識一個賣毒的小孩,結果A男孩(我朋友)跟B男孩去打網咖遇見C小孩(販毒者) 三人的互相認識,結果B跟C結識以A的認知是另外兩位在逕行販毒 日後B男孩因販毒現行犯被抓到,結果把事情都講出來(全部指證C男孩),但是每次口供前後矛盾, 後來C男孩也被抓到(全部指證B男孩), 但是兩人都提到A男孩,後來A男孩被傳證人,作為指證但無結果 事情到最後B跟C都尚未結案,反而雙方口供變成指證A男孩為幕後指使(還說都是A男孩教唆B,C男孩做這些事情!) 那這樣A男孩可以反控訴它們什麼事情?! 如果被這兩個人指證有可能被定罪嗎?! A男孩連香菸都不碰,有穩定工作法官如果判錯A男孩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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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 101-10-16 00:56

文章前面是說明~從交警畫錯圖、跟不按實書寫口供開始!

問1員警寫的口供,與我方說明的案情不符
答1
我父親念,員警寫,但員警卻沒照實寫口供

問2您們是否曾發現錯誤或缺漏要求改正,卻遭到制止?
答2
我當時發現與事實不符,要求改正,卻被員警制止插話。

問3員警是否以自己公平公正為由,不會偏袒誰,推拖改正?
答3
是。員警回答上面那些話,再次拒絕我方檢察自己口供是否被謄寫錯誤或缺漏。

問4家屬再三要求檢察口供,是否有被員警推托?
答4
有,交警以自己趕交班為由,軟硬兼施要求我方趕快簽名。

~補充~

事後我方發現口供有許多地方與我方當初的講的話不同。(PS:我方有準備講稿,照稿念。可是口供出來卻錯漏很多東西)

另外,事件發生在8月初,我方直到9月底才錄口供。在沒有目擊證人、也沒有監視器的狀況,警方居然有辦法在[事故現場圖]~畫出我方於騎樓內的行車狀況。而事後還竄改我方口供變成~我方直接從騎樓下直接行駛出路面的駕駛行為。(PS:事實上是從騎樓下先牽車出來,然後在啟動行駛)

請問律師先生,關於警方竄改我方口供的行為,該如何處理?另外在錄口供之前,我方已經從[案發照片]中明確說明,我方不可能直接從騎樓下,直接將機車行駛到路面(因為機車停的很滿,擁擠的沒有迴旋空間,而且當初我父親是車頭向內、車尾向外的方式移進停車位,所以不可能直接行駛出來)。而警方[在聽完我方說明後]~[我方後來錄口供說~從騎樓[牽車]出來]~警方卻偷改我方口供為[從騎樓[行駛]出來,跨線穿越出去]~~我方後來送了鑑定,才發現警方那邊留下的口供與我方原來的版本不同,被偷改~我方該如何處置他們!(交警是否有詐欺的嫌疑?騙簽名,還偷改內容)...另外鑑定會聽完我方的說明後,依舊使用警方錯誤的現場圖,還引用[我方被竄改的口供]作引述,判決我方有過失~關於這樣可惡花了我5千元作鑑定還冤枉我方的鑑定會,該如何處置?..舉一例,我要賣一個鑽石,請某鑑定專家鑑定~結果為1A,我就以1A的價格賣出。事後有人告訴我,那其實是3A的鑽石,是那鑑定專家鑑定錯誤。我因那位專家的[錯誤鑑定結果]而遭受損失,我理當可以求償吧!~~~換成交通鑑定會,我先花了3千做了第一次鑑定,想得到公平正確的答案,結果沒有,第二次再覆議,又花了2千,還是得到錯誤的結果。我方因此在這案件受了損失,那我該如何找鑑定求償?...這是否該以[消費糾紛處理],還是可以[國賠處理]~..因為鑑定會隸屬於交通部!==============我方如果直接出來,這件車禍對方會[辯稱]我方突然衝出來致使他反應不及撞上而受傷,我方要負責賠償對方。而我方如果[牽車出來][先停在路邊]後,再行駛。那就變成對方涉及[未保持安全距離]、[超速-車速過快]、[未注意車前狀況]等過失,對方即要賠償我方。所以,[鑑定結果]是否正確,很明顯的干係雙方的賠償問題(實質利益損失)~因此,今天第三方的鑑定會,在明知有問題的狀況,依舊作出錯誤結論時,我方根據前項,應當可以要求鑑定賠償我方損失吧!???...另外...該處地形屬於斜坡+窄巷~根據交通安全規則-下坡車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所以對方~一開始就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的義務]?

 

 

 

 

 

 

陳阿良 101-09-05 20:30
我想要請問的是 我自己的個人案例 想要了解如何讓自己有心理準備自己的罪行判多重。

在案發前,我與同事在海產店喝酒,當時喝了有10分醉意了!
再無意識狀況下,闖了一個大禍(都經由派出所員警所敘訴我犯的做)
攀爬別人的房屋,然後拔人家的紗窗意圖進入,女方大聲吶喊並且報警,我在攀爬過程中,有掉一只拖鞋及皮夾!隨即我又攀爬到隔壁棟,亂按別人的門鈴,之後要跑回自己的住屋處,大呼睡覺!直到警方來打開我的們將我逮捕,但是此過程有與警方發生抵抗衝突!導致我和員警重樓梯上摔下!之後到派出所還在那裡胡亂瞎吼,並且踹了警方的肚子(此過程本人我一點意思都沒有),直到我酒醒後,發現我全身也都是傷口!頭也有傷口!是在樓梯上摔下所大量流的血,後來經過五小時後的酒測值0.50,並且做筆錄法辦,但是案發過程由於我整個人事我無意識狀態下
之後送去總局呆上了數幾個小時後,做完指紋以及簡略的口供,就把我送去地檢署了,隨後地檢署司法官詢問我那些過程,我也是回答完全沒印象,也完全的屬實回答,隨後司法官對我說罪名〔妨害公務、傷害罪、非法侵入、妨害自由〕等罪名起訴,然後交保金3萬元整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以上我所說的話完全屬實,之後再上法院的時候
法官會如何判定罪名?
如果我沒有錢可以請律師該怎麼辦?
麻煩智者的回答,十萬火急 感謝您

補充一點,我完全沒有前科
因為這次喝酒誤事

 

攀爬別人的房屋,然後拔人家的紗窗意圖進入與攀爬到隔壁棟的行為,可能會成立侵入住居罪。 與警方發生抵抗衝突的行為,可能同時成立普通傷害罪、施強暴脅迫妨害公務罪,由於是一行為成立兩罪名,基本上論以刑度較重之普通傷害罪。 侵入住居罪和普通傷害罪分別為不同兩行為所致,兩罪原則上會一起併行處罰。 雖然您在酒醉的情狀下做出上述行為,但酒醉狀態是您自行飲酒過量所導致的,故並不會因為行為時辨識能力降低而減輕您的刑事責任。另外您無前科,如能表示自己願意改過,法院可能會從輕量刑。 由於您涉嫌的犯罪並非最輕本刑三年有期徒刑以上之重罪,因此並無公設辯護人協助辯護。若您的資力不足,可以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律師協助辯護。

(參照刑法第19、50、55、135、277、306條;刑事訴訟法第31條;法律扶助基金會網站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雙娃娃* 101-07-04 17:00

我有位朋友是成年了,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對方今年要年滿15,
但他本身有酒駕前科....目前是不是在緩刑中我不確定。
對方其實是個滿嚴重的精神病病患...
但兩人算是出於你情我願的~
事情剛開始對方母親早就知道了,

大約是去年九月是第一次,對方母親只有反彈,並無威脅提告取財

但男生懷疑其實對方的母親"可能"也有精神疾病問題
外加身體似乎有傳染病(愛滋),然後她母親的男友也有黑道背景....
大概是今年三月多吧,因為我跟男生有過節,爆料給女生知道說,他與她發生關係

有刑責問題,接著對方開始揚言要提告

而且陸陸續續的開始取財,像是替女孩子辦手機、要證件之類~

(手機這件事情是成了,有對方媽媽的簽名與他的簽名)
然後也是大概三月多四月左右

他又被推倒,但好像也沒有直接證據說是他們發生關係

畢竟這件事情到了六月了,女方沒有拿出任何證據
女方家長不與女生同住歐!!!然後大概五月初有社工出現,
是女方母親找來的,似乎還對於他的所作所為有所添加誇大~

 像是說,男生還有與另外很多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等等之類的,

由於女生是慣性自殘的精神病病患,之前就有這樣了,

情緒起伏很大,所以好像有什麼不如意
他就會挺喜歡拿美工刀劃自己,連帶男生要阻止,也被他傷害
法律上有遺棄罪,所以如果男方對於女生棄之於不顧,好像也是有罪...

但也如此,所以無法脫離,也因為這樣不堪其擾...

這件事情沒有直接證據,只有單憑女孩子那邊的所有說詞,算可以定死證據嗎?

而且網路上他們有聊天錄音等等有談到發生關係,那這能算證據嗎?
而且他們三月多再度發生關係的時候,女生方面確確實實知道說,
與男方發生關係,男方會有刑責問題~所以這到底怎解決呢~?
女方方面是可以完完全全坦護男方,但由於情緒的問題,
不知道如果上了法庭之前發生什麼小事,影響她的情緒,會不會讓女生改口供~不袒護他
另外對方母親是有對他提告另外一件事情,就是對於女生的妹妹有性騷擾,就是妨礙性自主,發生時間約莫是四、五月中旬~,六月提告筆錄,但目前還沒上法庭傳喚


總整理:

問題一:請問法律上女方的精神病史這樣,算不算情緒行為反覆,在法庭上的說詞認可的可能性低?

問題二:我"懷疑"對方取財來意非常明顯~所以對方父母這樣子,算不算利用未成年子女取財,我記得是有這一條罪的吧?

問題三:女生方面我想我確定沒有任何那男生的相關證據,了不起就是通聯紀綠、

網路上的談話之類等等~

問題四:怎樣子對男方有利呢?要蒐集怎樣的證據,才可以讓男生無罪或是不要到

坐牢~

問題五:女方後續知道這是有罪的....會不會變成刻意引誘犯罪?~或是能夠證明些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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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娃娃* 101-07-05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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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娃娃* 101-07-04 16:32

我有位朋友,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對方今年要年滿15,

但有酒駕前科....目前是不是在緩刑中我不確定。

對方其實是個滿嚴重的精神病病患...

但兩人算是出於你情我願的~

事情剛開始對方母親早就知道了,

大約是去年九月是第一次,對方母親只有反彈,並無威脅提告取財

但男生懷疑其實對方的母親"可能"也有精神疾病問題

外加身體似乎有傳染病(愛滋),然後她母親的男友也有黑道背景....

大概是今年三月多吧,因為我跟男生有過節,爆料給女生知道說,他與她發生關

係,有刑責問題,接著對方開始揚言要提告

而且陸陸續續的開始取財,像是替女孩子辦手機、要證件之類~

(手機這件事情是成了)

然後也是大概三月多四月左右

他又被推倒,但好像也沒有直接證據說是他們發生關係

畢竟這件事情到了六月了,女方沒有拿出任何證據

女方家長不與女生同住歐!!!然後大概五月初有社工出現,

是女方母親找來的,似乎還對於他的所作所為有所添加誇大~

像是說,男生還有與另外很多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等等之類的,

由於女生是慣性自殘的精神病病患,情緒起伏很大,所以好像有什麼不如意

他就會挺喜歡拿美工刀劃自己,連帶男生要阻止,也被他傷害

法律上有遺棄罪,所以如果男方對於女生棄之於不顧,好像也是有罪...

所以才會到至今,沒有辦法脫離~所以我想問~~~

這件事情沒有直接證據,只有單憑女孩子那邊的所有說詞,算可以定死證據嗎?

而且網路上他們有聊天錄音等等有談到發生關係,那這能算證據嗎?

而且他們三月多再度發生關係的時候,女生方面確確實實知道說,

與男方發生關係,男方會有刑責問題~所以這到底怎解決呢~?

女方方面是可以完完全全坦護男方,但由於情緒的問題,

我也不知道如果上了法庭之前發生什麼小事,會不會讓女生改口供~

另外對方母親是有對她提告另外一件事情,就是對於女生的妹妹有性騷擾

就是妨礙性自主,這件事情已經作筆錄了,但目前我記得是沒有上法庭傳喚,

發生時間約莫是六月中旬~


請各位律師或是有法律工作經驗者,請回答~~

總整理:
問題一:請問法律上女方的精神病史這樣,算不算情緒行為反覆,在法庭上的說詞認可的可能性低?

問題二:我"懷疑"對方取財來意非常明顯~所以對方父母這樣子,算不算利用未成年子女取財,我記得是有這一條罪的吧?

問題三:女生方面我想我確定沒有任何那男生的相關證據,了不起就是通聯紀綠、
網路上的談話之類等等~

問題四:怎樣子對男方有利呢?要蒐集怎樣的證據,才可以讓男生無罪或是不要到
坐牢~

問題五:女方後續知道這是有罪的....會不會變成刻意引誘犯罪?~或是能夠證明些什麼呢?

唉官司難斷 101-07-04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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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那個人應該就是你吧  我是覺得 犯錯了就該面對 不管今天是否你情我願 因為對方未滿十八歲還好有滿十四歲不然罪更重  但是我認為若是可以盡快和解的話 快一點吧 不然就沒有機會了唷最少三年以上還要強制工作 PS 真是不是你本人犯的話 那麼你也很重視朋友幫助朋友阿 因為沒有你的事情你義務幫忙處理  真是好朋友唷  哈哈哈  !!!!!!!!!!!!疑點問號        最後希望快點處理此事情吧 快找律師吧 或是親自到對方的家裡談和解吧 最好有第三者ㄚ這樣子可以保護你 你也可以錄音起來談論過程中 確保你自己的利益    不管是否你情我願的 就算強上 也要快去談  一但到法院的話 就沒有救了  基本上你有聽過男生告女生強姦的嗎  哈哈哈

*雙娃娃* 101-07-0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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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但我跟這人有淵源就是了辣ˇˇ"今天他被威脅提告,算我有分,這事情吵很久,我也是陪著這件事情走過來的人,可以和解,可是和解之後又提告呢ˇˇ?和解我知道有一條法條可以和解不被判刑~可是他本身有酒駕前科耶~....而且對方取財來意非常明顯ㄋㄟ?

唉官司難斷 101-07-04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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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恕刪)

 

先求和解在說吧  如果對方其目的要的是錢 那很好解決 和解部份要請教律師吧 若是走別的路線也是可以解決的 指示游走法律邊緣 而且你是不可以出面的當作沒這回事情吧  哈哈哈

若是想知道快速解決此事的話 在寫信箱吧 我會回你的    法律是保護犯人的 記住 私刑或許也不錯ㄚ   只是沒立法ㄚ

*雙娃娃* 101-07-04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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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恕刪)

蛤,信箱來信,我沒有看到你的信箱ˇˇ....,拿來拿來,我想聽聽你的快速解決方案~

而且你講的是不是

如果說對方「沒有」滿十六歲就和你發生性行為,那根據刑法二二七條第三項規定,可以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實務上只要你有跟女方家屬和解,並且證明是出於你情我願,又沒有前科紀錄的話,通常可以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結案。

這個??我是希望最好不要有紀錄.....而且還可以永遠不要跟那女孩有聯繫的狀況...

*雙娃娃* 101-07-04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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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萬一獅子大開口~十萬二十萬三十萬這樣哩ˇˇ?如果萬一以後提告,這不就成為最有利他們有發生關係的鐵證ˇˇ"?你說我無法出面當作沒這回事的意思是......?有方法可以讓他們無法提告提告後也不會成立嗎ˇˇ.....可能針對一些細微可能成立的刑責去談~....

唉官司難斷 101-07-04 18:29

 collin0520@gmail.com

小黑 101-06-22 17:25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我在彰化員林 菜市場開服是女鞋店

去年冬天從廣州分了4次進了一批共200件polo衫 

昨天保智大隊台中分隊直收索票至我店裡面 沒收155店的polo衫

並帶走門市裡的小姐, 後台中知我到台中水利大樓

由於我在販賣polo衫時有人問過我 這是否為防冒polo衫

所以我也不清楚這批polo衫是否為侵權的商品

但在被叫去保智大隊的之前 我查看一下網路資訊 

自作聰明的認為網路上的資訊 就是馬上認罪 不強辯 才對自己有利 

所以到了保智大隊 我錄口供時 便說我知道那是仿冒品 我賣我知道我不對

我總共賣了45件 獲利15000元左右

現在請問的是 

我該怎麼辦才好?  我能否重錄口供?(他說我簽名沒簽好 須再回去重簽 我們約星期一)

我大約需會面對多久刑責 (我無前科也不是累犯

民事求償部分 我該有多少心理準備(我看過賠償算法 500-1500倍 基本上這樣我不可能賠得起)

如果我沒法賠償民事 那請問我會被加重多少刑期 

林智群 (klaw) 101-06-22 18:47

既然已經承認了,不可能再重做筆錄,翻供法官也不一定會採信,並不建議,如果對方索賠金額過高無法和解,刑事法院應該不至於重判,你要注意的是民事官司,判賠金額才是重點

Sean 101-06-21 11:47

律師您好,目前我是大三的學生,在外以軟體工程師實習一年,沒有任何前科與不良記錄,這次算是初犯

我前幾天因持有毒品被警察抓(其實算是被誘拐買的),但警察錄口供時,卻讓我說是一個月前在夜店購買兩顆,一顆上個月食用顆,一顆約0.21克在身上(並且有驗尿,有可能會被檢驗出來),而檢察官裁定以1萬元交保,等候驗尿結果以及法院通知書(不確定是傳票還是裁判)。

請問律師,如被驗出吸食,檢察官告知是可以以5萬元戒癮治療,但持有部分是否有機會宣判緩刑?

我知道自己不會再犯,如果可以的話,是否有任何的方式可以請求檢察官或是法官,宣告緩刑? 因為不論是易科罰金或著是拘役,可能都會嚴重影響到我目前的生活與前途,請求各位律師解答,感激不盡

101-06-12 00:12
您好
我原本在一家餐廳上班 因老闆出國我跟另一個同事顧店
由於老闆出國前沒交代冰箱要還給別人 ! 而冰箱公司卻
堅持要回冰箱 !我們不敢把冰箱交給別人!
加上老闆前一天也打電話回來說 冰箱不要還 等他回來在說 !但冰箱公司堅持要拿回冰箱~ 最後與冰箱公司約定的時間到了 我與另外一個同事立即關下鐵門 跑到3樓看攝影機
看冰箱公司是否走了 !突中我們在店裡跑來跑去
2天後老闆回國了 ~調查攝影機 發現我們的異狀
也不相信我們說的話 認定我們偷他的錢 開除我們
還扣掉我們兩人薪水共一萬2! 最後他又打電話給我們 他說他的房間少了2萬7 要我們出面 不然要報警及把錄影帶交給警察 最後我們不出面! 也去警察局錄了口供 現在他告我們竊盜 我們該怎麼辦...
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我們沒有偷 !
王律師 (王律師) 101-06-12 00:42

應該是雇主要證明是你們偷的。你們主要要解釋的就是為什麼會再錄影畫面中跑來跑去的原因。

另外,雇主扣你們薪水的部分,也已經違反勞基法規定,你們可以向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請雇主將苛扣的薪資返還。

賣香腸的 101-05-17 20:15
今日早上 我家隔壁一位老先生 趁我使用推車推著小孩時 從我後方蓄意加速行走使用他手上手提袋攻擊我後腿部 導致我差點讓小孩從推車上跌下來 我轉身問他 你這樣做對嗎? 他回答我他不是故意的(路很寬可以輕易通過不會發生擦撞)接下來他用右手觸碰我的身體問我說你想如何 基於保護我自己我當下也用雙手將他推開過程中並未使他有跌倒或受傷之情形 但接下來他使用拳頭對我迎面攻擊而來 而我也做出回擊故而變成互毆 在附近吃早餐的弟弟見到這種情況馬上衝出從老先生後方將他壓制在地 壓制過程中造成老先生手肘有小擦傷而我身上並無有明顯的外傷 基於小孩在現場的緣故 有報警處理 因現場無攝影器或錄音裝置 所以無法證明雙方的口供真實性 但有人證可以證明發生的經過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5-17 21:44

一、先去醫院驗個傷吧,沒明顯外傷不代表沒受傷(瘀傷挫傷等),因為如果你沒受傷怎麼告對方傷害罪。二、但請注意,你告對方後,對方也可能告你傷害罪,以互相制衡,這部分請一併考量。三、普通傷害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是六個月,要告的話別超過這期間。四、以上,謹供參考!

showers 101-05-17 08:12

我媽在三個星期前早上五點騎機車出門要去附近的公園運動,騎到一個路口時前方的行人突然轉向,我媽緊急熬車後撞到機車車頭結果牙齒掉了兩顆,身上也有擦傷,對方則是受驚過度坐倒在地時時右臀骨骨折,之後有警察來送我媽和對方到醫院並做筆錄,那時我媽和對方的說法都是一致的,因為對方突然轉向我媽為了閃她緊急熬車。可是之後調解時對方居然要求100萬元的賠償,之後我媽去找警察時警察還告知說對方改了口供做了第二次筆錄,並且把過錯全歸到我媽身上,然後還一直打電話過來,說我媽是過失傷害,害對方怎樣慘怎樣慘,要賠她100萬50萬,完全不肯好好的談和解的事,想請問如果對方告上法院,我們要準備什麼證據呢?有點麻煩的是車禍地點的監視器角度不對,沒有拍到車禍的場景,另外就是對方現在一天打好幾通電話過來罵人,是否可以錄音當成對方有錯的證據?請幫忙解疑一下,謝謝。

許志嘉 (許律師) 101-05-17 13:54

 依你所述,對方似乎也有過失,如無法談和解,記得在6個月內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製造互告局面,才會有談判籌碼。

許志嘉律師

小林 101-05-15 03:08
律師你好.. 5.12的中午時刻,我去台中警察局報案 賣家是我剛認識不久的朋友!! 他委託我幫他賣東西! 我算是中間人... 我朋友才是買家!! 從4/28號上午我向朋友收錢之後,就馬上匯錢到他的帳戶 說東西當天會到,結果一直到5月6號左右,我叫他先匯錢過來 東西我不要了!! 他也說好 我會匯款過去的!! 5月8號才收到他的一筆匯款 結果金額是1000元 之後5月9~10號 叫他在匯多一點進來,一直都沒下文 直到5月10~11號我狂CALL他..完全沒接 他媽媽也沒接電話 5月12號 我就去報警了!! P.S 我是用"無摺存款"匯入他帳號的 只有收據!! 他之前有叫我去辦機車換現金的方式 是分期付款,他說他要幫我出頭期款 之後我辦好了,他說 叫我先跟地下錢莊借錢去買車 他說公司現在沒再幫人家出頭期款!!! 導致現在辦好了 分期付款的單子 又寄到我家來 如果要撤銷不買的話 要付機車行的過戶費以及銀行違約金 這樣我可以向他索賠嗎?? 他是台南人 我是台中人 這樣開庭是在台中開嗎??? 這樣開庭我有贏的勝算嗎??? 證據方面我跟他的通聯紀錄要調出來嗎?? 去開庭的時候,會很有多人嗎?? 5/12號中午報警下午4點多錄完口供 這樣法院傳票大概幾天會到呢?? 麻煩各位大大幫我 我第一次上法院 有許多不了解的地方... 懇請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應該有構成詐欺的可能,由於被告是台南人,所以原則上是以台南地檢為管轄地,但若您匯款的地點是在台中,則您可以主張行為地在台中,而由台中地檢管轄,警方原則上會把案子移送給檢察官,之後檢察官會通知開庭,到時也可要求對方付錢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青仔 101-03-15 12:20

你好~因為對法律不是很懂 又苦無管道幫忙所以請大家幫幫我看 後續該怎麼做
     ~感謝
事發時間是在100年3月12號當天
當天家人收到監獄來電.說我哥病危.要我們趕去見他最後一面~但到院時 二林基督教值班醫師就說送來已死亡.(無法急救)

當下跟獄警打電話跟我們說的完全不一樣(警電話中說有呼吸心還在急救 情況不樂觀 要家人趕快趕過去)試問我該怎麼處理這類案件...

當天監察官有拿獄方給的資料口供給我們看.跟我哥同監房的其他9個人寫的除了"筆跡"不一樣~
其他供詞都是   7點18分看到我哥"臉色發白.呼吸困難.大小便失禁.全身抽蓄等等..."9個人說的真的都一樣~

我在想會不會是獄方有不當管教延誤就醫跟集體串供之類!!於是提出要提告

就我所知...院方說詞跟獄方說詞都不太一樣~相關細節我也不知該怎麼提問~當時就只知道法醫幫我哥驗屍
(聽他們說要解剖.但是我媽捨不得我哥被解剖)驗屍結果在法庭上 監察官有說 是心肌梗塞 心肌急性炎 導致發生...

當庭我也有提出質疑 心肌梗塞 黃金急救時間應在15分之內(當庭檢察官有說明25分以內算黃金時間)
再看完監視器畫面 我哥病發時間是 100年3月12日06:55分左右~監視器畫面只看到獄友再幫我哥擦汗 按摩等等..
直到07:51 獄方才有人到場間房門打開用輪椅推出去 (這1小時內監獄方面難道沒延誤就醫 導致受行人死亡之責嗎?)

當我跟我媽員林地方檢查署開偵察庭.當時有看監獄的錄影畫面.07:18我哥人不舒服坐倒在地上.
同舍友一直幫我哥按摩.擦汗(當時我哥臉色發白.大小便失禁全身抽蓄~)

獄方人員一直到07:51才把我哥推出舍房(當時獄方有用DV拍攝 那些獄警還說出~ 好啦 別假了之類的話語!在他們眼中受刑人生體不適都是在裝的嗎?)

但是我看DV畫面 我哥整個人真的都癱軟做在輪椅 呼吸困難~他本人還一直用虛弱口吻要求獄警敢快幫忙送醫 他快難過死了!

後來到中央總台進行醫救(但是當時畫顯示 獄方除暸幫我哥量血壓跟血氧外完全都沒做任何急救~跟獄方說的 有幫我哥急救什麼的都不一樣)
難道當時獄方跟值班醫生都沒任何危機意是嗎?放任受害人任其不管?

直到08:11分左右發現我哥雙眼上吊吐一口氣之後(當時還是一位雜工發現)獄方才敢快送上救護車.不過當時確定斷氣了!!!百分之百確定!!!

(在救護車上 獄警才趕緊做CPR~但是當時畫面可以看出我哥早已往生.完全沒任何生命跡象)到二林基督教醫院 已經08:28~08:35分左右了
事發到今 獄方連一通電話都沒有.還死不認錯 都一直強調他們沒錯 推說要送醫 需要流程 這是國家訂的法則 (那換言之 是否為國家法律害死我哥?)

3月31號我們到監獄幫我哥辦理出監證明(4月3號要燒給我哥用的)獄方還強勢的說~到時候要告就告 法院見!人死暸我們也沒辦法!!

(4月4號 我哥火化)幫我哥將事情處理完後 我們打算要跟監獄討公道 連當時處理失當的獄警級當班醫官也要一併告之!!

前前後後 總共開了4次庭 當庭所提供的畫面有:
1.獄房中的畫面06:55~07:51(人不舒服 被用輪椅推出獄房)
2.出獄房 獄警拿DV拍攝 畫面非常清晰還能聽到當時對話!
3.中央總台監視畫面 只有看到量血壓以外 就放任不管 之後等到斷氣 獄方一擁而上驚慌失措!! 趕快送上救護車
4.救護車上 獄警幫忙做cpr畫面有聲音!但是時間不對~因是救護車錄影畫面時間有誤!!
5.獄房外走廊的監視器 不過跟我們要求調閱的部份不同~(當庭獄警說 他們當時事發前後有派人到獄房外觀察 確定人沒事才沒送醫~)
  但地點卻不是獄房外的走廊!而是坐輪椅從其他走廊到電梯之類的地方畫面~不是我哥獄房外的走廊監視器.
 

我哥本來在10各月就出獄了.加上錄影畫面看的出來 人當時在06"55開始不舒服 之後就抽蓄倒地上還大小便失禁 獄方還冷逢熱潮講說 我哥在裝病之類的話.
到了中央台 也沒馬上坐緊急處理 只量血壓跟血氧就放我哥在他們的總台外面...直到斷氣 一群人馬上衝過去(監視影帶錄的非常清除 就連DV裡的對話也是)
真的是想幫我哥討公道 讓那些失職人員受到應有制裁~也要讓監獄那些黑暗又死板的規定能有所改變!!!!
以上事情經過 就是這樣!! 我家並不算富裕 也沒啥背景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知道 被關是一定有犯錯才會法律判定有罪 但不代表他不會改過阿!!

一各人好好的進去  再沒多久就要出獄了 最後還死在監獄裡面...

而我家也沒啥背景 也不知道該怎麼申訴 一些相關網站信箱我也都寄信去了(總統府 司法部 縣長等等...)也都只回我 有收到信件 相關案情會著重處理之類的...等了都一年了 那些當時值班人員都沒錯嗎??

可不可以請大家幫幫忙!!我該怎麼做!!

拜託~真的拜託

??

您好:

有關您所詢的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部分

監獄管理人員可能觸犯業務過失致死罪

民事的部分

若監獄管理人員確實有疏失

可向其請求損害賠償

而若是整個監獄管理有問題

則可聲請國家賠償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青仔 101-03-20 11:5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有關您所詢的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部分

監 ... (恕刪)

 謝律師  你好~

關於我哥這類案件 請問有需要找哪些律師嗎?

如 專打刑事民事 律師專家 或者 立委的僱用律師之類的...

我有聽朋友說 別請本縣市的(我彰化人) 因為會官官相護之類的

謝謝

您好:

律師法律專業均有一定水準

只要找一個您們可以信賴的律師即可

謝謝

青仔 101-04-03 10:0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律師法律專業均有一定水準

只要找一個您們可以信賴的律 ... (恕刪)

 謝律師你好~

想請問 像我這類案件 要請哪類型律師?律師訴訟費用 要怎麼算?

因為 我住彰化 這邊有比較有經驗的律師嗎?

謝謝你~

precious 101-03-05 11:33

一天我由雙向道的主要幹道行駛(閃黃登)
至類是十字路口的交叉口發生車禍
但對方是由我的右側巷子出來(閃紅燈)
而且是個8x歲的老阿公
那時時速大概40左又
但那阿公像是全世界只剩他一台車這樣就直行出來,連煞車都沒按(據警方口供他說他來不及反應就撞上了)
問題就在這
他那閃紅燈阿公卻沒停下來就直行出來(沒煞車)
 然後就這樣直直撞上了(我前輪與阿公前輪)
但事後阿公就直接把車遷離現場
我過去跟阿公說:阿公不能破壞現場喔等等蔣方要作路線圖
阿公說:要拉要移拉不然會擋人家的路(那條路沒很多車)然後也不管我說啥就把車子遷走了
然後我也跟著把車子遷走了
但有監視機可以證明是他先遷走車子的
而且這阿公有嚴重重聽
_請問這種有嚴重廳且沒危機意識的阿公上路是可行的嗎?
事後我跟著阿公把車騎到僅局作筆錄
這阿公紅燈逆向又迷路又差點發生車禍(對象緊急煞車停在他面前)
我真的很無奈
結果他兒子來(大概5x歲)
一來就說妳們年輕人騎車就是這麼快才會撞到老人家,阿老人家是會騎多快哪可能發生車禍,我爸都其車60年了小弟你歲數3倍都沒有你說我爸技術不好嗎?
這下子可好了!!
對方是那種老頑固根本不講理一直有他自己的道理
兒我是學生也負擔不起龐大修車費....
想請問各位有何辦法解決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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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cious 101-03-05 16:28

謝謝您的回覆(車禍事件對方重聽老人)想請教您一下喔法律有明文規定嚴重重聽老人不能騎車上路嗎?像這老人家事後說根本沒發現我的車子過來並且沒採煞車措施就向全世界剩下他一人在騎車一樣而且對方是老人家我也不好意思求償太多但對方兒子是那種老頑固根本有理說不清可以請教您我現在該怎麼做才好嗎?麻煩您了:)這事情對我來說滿頭痛的...畢竟我還是個半工半讀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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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 100-11-20 23:15
主旨:委任的勝算? 說明: 被告遭女友誣告一案件(女友於偵查中自白誣告男友此案己終結)其中一項(餵毒)女友所述吸食毒品等級不實而坦誠其犯行.當日所吸食1級毒品為女友所有2級毒品被告所有,而被告於整案中坦誠自白有吸食何種毒品之事而遭檢查官起訴被告時也同意合議庭改簡易判決收到判決後,其女友則說明當日她們吸食她所擁有的香菸並非1級毒品,很明顯的她起訴書上面被起訴吸食2級毒品而被判要勒,而被告全案中郤因不知女友當時所告知毒品的種類而皆坦誠犯行,而遭檢察官起訴1.2級毒品成立,站在被告不知實情的立場被判1級7個月 2級3個月 合併9個月 中而坦然接受,但郤發現這樣的問題 被告己先行上訴 理由後呈, 此時被告答辯狀的方法是對的嗎? 被告該怎麼做? 補充 女友案發當日約午後 從我們住的房間離開就直接前往警局報案告我妨害自由.強制性交.恐嚇.傷害.強制餵毒等...她做完口供後,警察就即刻登門前來(未持搜索票)捉人!而當時所吸的香菸是由女友所代來,而我當然會問她這是什麼東東,她當時告知為(號子)!然而在警局口供上她指稱我餵食她1口安非他命,2口海洛因,警方問我 我女友供稱我有餵食這2種毒品於女友,我說!東西是她代來的,我們同時一起使用,並沒有強制餵他吸食,,於是就這樣我認知為當時所使用的種類,坦蕩的成認!直到我收到判決書後 補充 ,女友告知當時所吸時之香菸不是海洛因.還拿她的起訴書和我的起訴書對照!我才懷疑是否和我今年所犯的前科紀錄有關.(我勒界起訴書是1.2級毒品同時也卡到販賣毒品的官司今年1月24日勒界回來)!所以 若照我女友所示 若她沒有驗到有海若因成份那我也就一定沒有,但她也說了 那並非海洛因 所以我很納悶為何我會驗有嗎啡成份?成份值有多高? 我到底當日所吸食的香菸到底是什麼?女友也願證實那香菸並非海洛因!有效用嗎?這點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1-20 23:15
你所述的情形需要檢視案件資料(即驗尿報告、筆錄等)後才能作判斷,而刑案被告只能請求調閱筆錄,其餘資料必須律師才能去調閱,因此,如你有疑問,仍建議要委任律師比較好。
小兔子 100-10-28 05:19
各位律師你好:事情的經過是這樣.有一天剛好開車經過收費站.結果被交警在路間攔下來.就搜車子..結果搜到放置在車內的一些工具.裡面工具只有1.2樣跟電纜線有關的!其他都是日常生活中用的到的..就因為這樣被帶回交代工具是誰所有...無緣無故警方對車上所有人認定是偷電纜的嫌疑犯來問口供!然後拿出那輛車所有這段期間所經過的ETC紀錄來.就說只要這輛車有經過這路段電纜就會失竊或被破壞.並且承包商(被害人)口頭說有見過車上的人曾在案發現場附近100公尺的道路上看過面.但沒有任何證據也沒有任何照片.這樣不知道是否有犯了罪!這樣的陳述經過是否有起訴的可能....!!!請速回留言謝謝
kosan2 100-10-28 05:19
您好: 關於您的情況,如果法院要認定有罪,除了需要被害人證明確有電纜滅失外,至少也要在與您相關的處所扣得電纜,或者有其他人親眼目睹犯案經過或監視錄影等證物,否則單憑行為人曾經在案發現場出現,即認定有犯罪嫌疑,在證據上仍稍嫌薄弱。 不過,檢察官只要認為有犯罪嫌疑即會起訴,因此實務上有時候不免仍會出現檢察官證據仍未齊備前即提起公訴之情事。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提出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