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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

  • 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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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3-20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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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一下 2年前我爸爸他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 因為我爸前面的車子(B車)撞到(B車)前面的車子(A車) 我爸(C車)沒保持安全距離所以也撞了上去 並沒有發生推撞的事情 當下也報警了 可以現在卻收到他到法院提告的單子 要求我們陪賞10萬 那他有附照片證明他換哪一些東西 也有附上估價單 但只是估價單 並沒有發票 然後我爸只是撞他後面 但是他整台車都修 請問一下 事情都過2年了 這2年期間 B車如果自己再把車開壞 然後叫我們給錢 這樣合理嗎 2年期間 他車子怎樣 我們不知道阿??請問這樣要如何解決

  • 許志嘉 (許志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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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3-20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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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超過2年,就已經罹於侵權行為2年時效,可主張時效抗辯。反之,如未超過2年,則需就責任歸屬及損害金額一一答辯,如嫌麻煩,可以試著尋求和解

  • 許志嘉律師(e-mail:aliu5408@ms72.hinet.net,網頁:http://www.hsulawer.com/,line ID:aliu5408)手機0922-600089
  • 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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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3-20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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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超過2年,就已經罹於侵權行為2年時效,可主張時效抗辯。反之,如未超過2年,則需 ... (恕刪)

    律師你好 感謝你抽空回答 不過我實在對法律沒有研究 所以 你的意思是 如果超過2年 我可以不用陪嗎??是這意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