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繼承與贈與 > 對方要回已贈與之物

對方要回已贈與之物

  • 郭小姐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3-29 22:23 
  • 文章人氣:1242
  • 個人積分:4

  • 某人送我一支手機
    手機辦理是用他的名字   現在卻要回去   請問贈與他人的東西,在法律上是否東西屬於被贈與人者?
    對方還有要回去的權利嗎?   情況有點緊急
    對方說不還就要告我   請問我該怎麼做?   謝謝~~~
  • 顏寧 (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3-29 22:54 
  • 文章人氣:360
  • 個人積分:10192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

    民法第406條規定,贈與契約為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又依民法第761條第一項規定可知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

    是此,雙方間既有贈與契約存在,且動產已經交付,系爭手機所有權即為您所有。

    辦理手機登記僅為行政管理規定,與所有權無關。

    初步答覆致此,如有疑問,歡迎來電來信。

    0988706305

    ning342@hotmail.com

    顏寧律師敬上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郭小姐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3-29 23:01 
  • 文章人氣:292
  • 個人積分:4
  •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既然已經贈與,原則上不得撤銷,對方無權要回去

    >>請問是否需要證據佐證?

    因為手機當初是續約時候辦的,約是對方續的,我拿到的是空機

    我手上也僅有iphone的領取簽收單是簽我名字的。

    今天對方聲稱手機只是"借"我的,並不是要給我

    現在他工作有要用到,要我還給他

    但當初明明就是說要給我的,後來又改變說詞

    https://dl.dropbox.com/u/43619325/0329.txt

    這是今天的對話

    請問對方是否有權利拿回去?

     

  • 顏寧 (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3-30 00:15 
  • 文章人氣:290
  • 個人積分:10192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

    既然已經贈與給您,且已經交付,就是你的,不用怕。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