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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手機被偷而我被栽贓..

  • 阿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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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06 13:21 
  • 文章人氣:1153
  • 個人積分:4
  • 我目前19歲,有公共危險罪案底,目前正在緩刑中,
    有一天我朋友約了一個人出來喝酒,和我總共三個人
    那天被約出來喝酒的那個人喝的很醉,我朋友趁他醉
    的時候拿了他手機和身上的現金,當下我知道但我沒
    有當下說出來,事後隔天我和被害人說了事情經過,
    當時被害人很生氣,我勸她直接報警,因為手機不見
    現在科技這麼發達一定很快就找的到,那時候我是有
    看到手機和錢都是我朋友拿走只是我沒講,之後我有
    勸他物歸原主,後來他去報警了,接著過幾天我接到
    警察打電話給我要我去做筆錄,結果過去那邊,他跟
    我說報案的說我和我朋友偷他手機,我朋友未滿十八
    歲,警察說:他說手機、現金都是我拿走的,跟他沒
    有關係,我也是照實把話說手機和錢他是怎麼拿走的
    總而言之現在筆錄都已經做完了,那邊也沒有監視器
    可以證明,沒有任何辦法可以證明手機錢不是我拿的
    ,那這樣我想請問...我莫名奇妙被找過去,現在卻變
    成這樣子,而我又有公共危險罪案底,我該怎麼辦?

    雙方說詞都互推給對方,對我是不是很不利。。。?

    希望有人可以回答我 到時候我開庭該如何和檢察官解釋
    沒做的事情就是沒做 頂天立地,只是我沒有我朋友這麼
    會騙、會講話... 我才剛緩起訴一年現在又來一個這個,
    這樣對我的緩起訴會有引響嗎 ... ?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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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0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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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本件其實在處理上您應當是在去警局或者地檢署做第一次訊問前就要找律師來幫您研議合理可行之答辯方向,不過目前既然筆錄已完成,而且也已經說明了相關事實,謹建議您將訊問時回應檢警之內容與律師進一步討論,尋求律師協助後續處理,這樣應該才能保障您的權益。

    另外本件若竊盜罪被認定成立,則原本的緩起訴處分恐會遭檢察官予以撤銷,重新偵查起訴,又緩刑期間如尚未經過者,緩刑也會被撤銷,所以本件竊盜罪您務必要小心處理。總而言之,您應該早日尋求律師協助來了解案情,以進行後續答辯,拖久了只會令您的案件沒有時間完善處置。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