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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後物品保管

  • 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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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17 10:58 最後編輯日期:102-04-17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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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購買了一間房子,但前屋主並未把屋內的物品清走,現在已經過了點交日期,想請問我什麼時候可以處理這些物品,還是需要等到什麼時候我才可以動這些物品?如果我要自行處理掉要怎麼做才不會觸法?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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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17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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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本件您是向法院投標拍定買下法拍屋?
    如果您是在法院強制執行拍賣應買而取得房屋所有權的話,就屋內物品後續處理,建議您可聯繫法院強制執行處承辦股書記官詢問如何辦理相關事宜。
    若是一般民間買賣的話,此部分應是房屋交付問題,買受人可以請出賣人將屋內物品逕行搬空以為房屋之交付。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 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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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17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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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我這是屬於一般買賣,由於一直連絡不到前屋主來處理這些物品,想請問接下來我該怎麼處理?

  • 許志嘉 (許志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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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1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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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71 │ 律師證號:91臺檢證字第5356號
  •  一般買賣就是以雙方點交的範圍為準,如已經過點交程序,當然可以處理,如尚未點交則發函限期請對方出面點交,否則可要求遲延之違約責任

  • 許志嘉律師(e-mail:aliu5408@ms72.hinet.net,網頁:http://www.hsulawer.com/,line ID:aliu5408)手機0922-600089
  • 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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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17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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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都還沒有跟屋主辦理點交,屋主就已經找不到人了,且已經失聯很久,這樣我要怎麼辦理?